【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法官涨工资待遇最新消息,希望你认真阅读!
之前全国人大代表朱良玉提交建议提出适当提高法官待遇让法官的整体工资待遇达到现有社会收入的中上等水平。现为北京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经理的朱良玉说今北京两会有代表提出关注法官流失问题引起他的关注。
∪较各国立法和惯例除规定法官不得减薪外还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法官工资要高于普通公务员。例如美国、英国、墨西哥等国的法官工资都直接对应政府司局级以上官员。德国、日本法官的工资虽与公务员职级对应但总体也高于普通公务员。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经过努力争权官薪酬目前已是同一职等公务员的2.5倍最高时曾达到3.25倍。
与域外相比我国法官工资水准稳居下游。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副科级)月薪约2500元人民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副科级)月薪约3100元人民币北京市某中院一名法官(副科级)月薪约4700元人民币。而按照今5月13日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的话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月薪为8.91万元;英国基层法院法官月薪为10.18万元;意大利上诉法院法官月薪为6.37万元;法国上诉法院法官月薪为6.17万元;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法官日薪为7.26万元;台湾地方法院法官月薪为3.63万元;香港区域法院法官为12.12万元。
再看各国法官工资与本国或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对比。北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400元人民币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600元则前述北京法官的月薪仅是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35倍月平均工资还拖了全市人民的后腿。而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月薪是本国最低工资标准的11倍英国地区法院法官则是9.9倍意大利上诉法院法官是7.3倍。香港区域法院法官的最高29倍!
〃官工资偏低与法官法落实不到位有很大关系。法官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但相关国家规定至今没有出台法官工资始终与公务员工资挂钩。与当前的物价水准相比我国多数地区公务员工资本身较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工资更是低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官法第三十七条还规定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也就是说法官在任职期间内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就应当定期增加工资但是定期为多长时间每个级别增加多少工资取决于更加详细的实施细则而这样的细则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2007之后法官虽然有了审判津贴但月人均仅有214元基本只具备象征意义。而且我国法官人数多职数少晋升空间有限占全国法官总额85%以上的基层法院法官多数只能拿到副级以下公务员的工资与他们承担的繁重办案任务极不对等。
制度不落实主要是因为观念不到位。每当其他政府部门的人说起法官工资单列的话题就会听到这样的质疑,都是为人民服务你们搞审判别人搞侦查、起诉、征税、审计、城管、市政、招商只是分工不同凭什么你们的工资就得比我们高偶尔还会听到更刺耳的声音,现在司法公信力普遍不高不仅常有错案还总有法官因经济问题受到查处这种情况下强调提高法官待遇人民群众会怎么看上述观点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法官待遇问题法院内部的一些论证也欠缺说服力。例如我曾看到有同行撰文把法官身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第一线工作量大面临各类职业风险作为加工资的主要理由。这样的论证貌似有理但漏掉了实质问题而且极易招致反驳,警察、城管、信访工作人员也站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线职业风险不比法官少为什么不给人家提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