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湛江失业保险金5月1日起新标准

时间:11-13编辑:佚名 工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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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湛江失业保险金5月1日起新标准,希望你认真阅读!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湛江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968元/月

  县(市、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湛府函〔〕40号)从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粤府函〔〕20号文的四类标准执行即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5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968元/月。

  失业保险金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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