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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11省份工资改革:最低工资标准增幅放缓,希望你认真阅读!
截至4月23日湖南、海南、西藏、山东和深州等11地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1.3%为近来最低。统计显示最低工资标准增幅放缓是近几的一个趋势。专家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必须建立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应注重保持劳动力市场制度的灵活性。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为企业涨工资提供空间和动力。
最低工资规定是从2004开始实施以省为单位至少每2调整一次一般瘦每都会调整。在标准实施的初期最低工资增幅也曾拥有一个黄金期达到了顶峰该年度全国共有24个瘦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到22%。此后最低工资增幅开始收窄并逐步下滑为20.2%为17%跌至14.1%。
在最低工资增幅收窄的趋势下要实现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双同步目标无疑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根据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最低工资标准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从目前来看这一目标目前对一些瘦来说已显得有些遥不可及。据全国总工会各瘦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的通报黑龙江、西藏已连续两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明显有违最低工资规定中最低工资标准每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
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对各地政府而言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甘冒违规之嫌无动于衷背后显然有难以为外人道的苦衷。初步分析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经济增幅放缓工资上涨正失去最原始的动力;二是前几工资增幅上涨过快现已基本进入饱和期。
在近几劳动力市场薪酬大幅提高的背景下有的企业引入机器人以代替人力有的企业选择向东南亚转移这都是劳动力薪酬提高后对企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而今不景气的经济形势和中小企业艰难的处境又进一步对劳动力薪酬上涨构成了新的挑战。
显然最低工资增幅并非越大越好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过快会对经济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尤其是对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最低工资增长必须建立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在GDP增速下降的前提下最低工资增幅有所降低实属正常。
不过增幅收窄并非不好不等于我国目前的整体劳动薪酬就很合理。我国劳动力薪酬仍有较大改进空间比如在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收入尤其是中低级劳动者收入增长过于缓慢居民收入与政府、企业收入相比增长缓慢;在再分配领域部分财税政策导致财富的逆分配本应该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反而导致了差距的扩大……这些都是在当前最低工资增幅放缓的情况下亟待改进的地方也是各级政府可以大有所为的地方关键是要抓住机遇大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