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九江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或2022(历届)消息

时间:09-27编辑:佚名 工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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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九江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消息,希望你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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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报酬权利

  劳动报酬权利简单说就是劳动者工资。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据悉九江去7月调整过一次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执行二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小时。

  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彭泽县、永修县、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湖口县

  执行三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1元/小时。

  星子县、武宁县、都昌县、修水县

  执行四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6元/小时。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20041月20日),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最低工资标准中的正常劳动指的是什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项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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