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工资改革势在必行除此之外,在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中,还将完善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对居民收入水平的调节。太阳教育网整理的关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部队军官转业待遇,希望你认真阅读!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干部、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参加地方单位工作后的工资待遇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一、确定转业、复员、退休军人工资待遇的原则
党和政府对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工资生活待遇问题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和办法体现了党和政策妥善处理转业、复员、退休军人工资待遇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
(一)合理安排适当照顾
≡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的军队干部要根据他们的德才条件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在工资待遇上予以适当照顾。对复员退休军人参加地方工作后的工资待遇问题。在不同时期采取一些不同的照顾措施。这些照顾措施大体上有以下几点,1.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使他们人尽其才并使他们的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得到合理确定。2.采取适当保留原待遇的办法。例如我国对19491月到19558月底转业到地方工作的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曾采取不降低军队原待遇的原则军队级别高于地方同级别的工资部分予以保留。对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人员的工资待遇也曾采取了不降低收入和保留现有工资待遇的办法。3.在确定工资待遇时适当予以照顾。由于转业复退军人到地方工作后往往出现安置不对口的情况或者由于他们在部队服役时间长到地方工作后与地方职工用同一尺度考核业务和技术往往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在确定他们的初期工资时应予适当照顾。采取合理安排适当照顾的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特征的体现对于调动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建设起着积极作用。
(二)有利于职工内部团结
职工队伍的团结是进引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证。在解决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工资待遇时要使他们与地方职工的工资有一个恰当的关系使他们的工资不低于地方同等条件的职工既要有利于调动军队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积极性也要有利于调动地方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职工队伍的内部团结。
(三)有利于减少转业、复员、退休军人之间工资待遇上的矛盾
由于国家对转业复员退休军人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因此对新老转业复员退休军人的工资待遇要注意适当衔接尽量避免转业复员退休军人之间在工资待遇上的矛盾。
〓、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
军队转业干部是地方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以来由于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建设的需要从1949起抽调了大批军队干部转入地方单位工作。从1952起又逐安排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工资待遇十分关心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制定颁发了不同的具体规定和办法。从建国以来大体上可以划分为7个时期,
1.19491月至19558月底。这一时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军队干部以不降低军队原待遇为原则军队级别套地方同等级别后高出部分予以保留。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于19528月17日颁发了关于接收和处理军队转业干部问题的指示指出,为了使转业干部安心工作愉快地进行工作各地对他们的生活待遇应适当加以照顾,凡转业后其津贴等级低于部队者应按原部队的津贴等级发给高于部队者应按所评的津贴等级照发;凡转业到企业部门因子女过多工资过低生活特殊困难者必须适当地予以解决。19529月17日政务院颁发了关于部队干部转业待遇问题的指示同11月12日政务院又颁发了关于军队转业人员的待遇问题及其他由供给制(包干制)改为工资制的工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规定19538月11日政务院下发了关于军队转业人员待遇问题的补充通知总的精神是不降低原待遇即依其现任职务结合原在军队之级别以不降低其在军队原待遇为原则重新评定。这一时期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津贴或工资级别一般参照表4确定。但按其现任职务结合具体条件应予评高者,按高的执行。
№4 军队转业人员的津贴或工资级别参照比照表
军队人员级别 | 政府工作人员津贴、工资级别 | 附注 | |
团级 | 正团 | 14 | 1.军龄满5以上之老战士按副班级待遇;满3以上不足6者按老战士待遇;不足3者按新战士待遇。 2.准师级以上人员转业者按其新任职务结合其具体条件评定。 3.转业到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津贴、工资标准之单位的人员不适用此照表可按其所在单位执行之工资标准评定工资。 |
副团 | 15 | ||
准团 | 16 | ||
营级 | 正营 | 17 | |
副营 | 18 | ||
<14b0span> 连级 | 正连 | 19 | |
副连 | 20 | ||
排级 | 正排 | 21 | |
副排 | 22 | ||
班级 | 正班 | 23 | |
副班 | 24 | ||
战士 | 老战士 | 25 | |
新战士 | 26 |
2.19559月1日至1957底。这一时期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其部队原职别套地方国家机关行政人员相应级别的工资标准执行原工资高出部分不保留。由于军队干部自1955开始实行薪金制度但与地方干部的工资制度和工资级别不同为了正确处理转业干部与地方干部的工资关系国务院19558月31日发布了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干部就业的指示规定其工资待遇按新分配的职务根据其德才并适当参考其原级别重新评定。19567月2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1956中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