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政策,苏州市农民征地赔偿补贴标准文件

时间:09-28编辑:佚名 法则规定

【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9月16日以苏府规字[最新或2022(历届)年]5号文件印发,自最新或2022(历届)年11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本市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二、关于基本原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注重新老政策衔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关于部门分工。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组织实施,以及历史遗留被征地农民生活问题的解决,做好征地补偿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市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市监察、农业、民政、审计、统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四、关于征地补偿费用。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按比例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和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其分配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安置补助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后有余额的,余额部分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统筹账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五、关于被征地农民年龄段划分。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 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六、关于各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保障办法。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月起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 

  七、关于社会保障资金标准。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标准,劳动年龄段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按月折算)的1.1倍乘以139计算,养老年龄段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按月折算)的1.1倍乘以240计算,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国土资源、财政、统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八、关于个人分账户。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并建立个人分账户。个人分账户的资金由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按月折算)的1.1倍乘以139计算的资金以及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按比例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后的余额组成。 

  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个人分账户资金,用于逐月发放养老补助金;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个人分账户资金,用于置换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逐期代缴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九、关于保障政策衔接。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可按自愿原则,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确定被征地农民名单之日起3个月内由本人申请,选择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中的资金换算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照向前推记的方式记载,最早至本人16周岁。 

  被征地农民以换算形式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为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中的大龄人员(男满46周岁及其以上、女满36周岁及其以上)以其换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加上本人征地前已参保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计不满15年的,允许一次性补足,政府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具体办法由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自行制定。 

  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中女性年满 55 周岁,已享受居民养老待遇的,未选择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也可一次性申领其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资金。 

  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征地时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 

  十、关于执行时间。《办法》自最新或2022(历届)年11月1日起施行。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1日至本办法施行前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办法实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新征收土地不再执行《苏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苏府[2004]73号)。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仍然按照苏府[2004]73号继续执行。已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不适用本办法。 

12
【猜你喜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