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四川独身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独身子女费发放标准

时间:11-15编辑:佚名 法则规定

【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下面有太阳教育网为你介绍最新或2022(历届)年四川独身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独身子女费发放标准

  现在一个被人们说的沸沸扬扬的一件事情就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放很多独生子女家庭都能够获得这一奖励。下面达内网网太阳教育网整理了一篇四川独身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到你!

  1月22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我省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

  (一)政策衔接。

  1.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2.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1月1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并从再生育次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退回。

  4.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5.已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继续享受。1月1日后未发生生育行为达到规定龄、符合条件的仍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1月1日后发生生育行为的不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12
【猜你喜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