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全文解读

时间:09-29编辑:佚名 法则规定

【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下面有太阳教育网为你介绍最新或2022(历届)年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全文解读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 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第二章 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一)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三)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标准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

12
【猜你喜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