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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最新或2022(历届)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全省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新论述、新思路和新要求,标志着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今年1月下旬,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取信于民,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弄懂时务,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始终坚持“力度统一论”,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严明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坚持真抓实干,努力做好惩防腐败重点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开拓创新、深化效能建设、优质高效服务“五位一体”建设提供有力保证。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做好反腐倡廉的决心、恒心和信心。
(一)要踏准中央抓作风转变、反腐倡廉的工作节拍。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就反腐倡廉做出重要表态,密集程度罕见,措辞严厉罕见,引起社会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特别是,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及时出台“六条意见”,省纪委随即作出“六条处分规定”。与此同时,中纪委和省纪委对改进作风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了一批违纪违规行为,掀起了新一轮的反腐倡廉“风暴”。这些情况表明,中央、 省委这次抓作风转变、抓反腐倡廉比以往的力度更大,绝不是一般性的部署要求,而是大事大办、大题大做。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保持高度警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对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更加坚定地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提升工商履职效能,开创工商工作新境界提供坚强保障。
(二)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工作思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惩治工作决不能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王岐山同志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抓作风转变、抓反腐倡廉的一系列举措重如雷霆万钧。全省工商系统按照“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关键要从部门实际出发,突出抓好两个重点群体:一是各级工商机关主要负责人,这是“关键的少数”。李鸿忠书记在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有一个很贴切的比喻:在防治腐败问题上,班子“一把手”是大门,其他副手是门缝。门缝撬开了还可以再补,大门洞开难以修补。如果“一把手”懈于反腐倡廉工作,大门就会洞开,就会出大问题,危害极大。各级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人既是带领队伍健康前行的“火车头”,也是抵御不良侵害的“总开关”,必须把这个群体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二是“基层一线的大多数”,就是处在监管执法一线、直接面向监管服务对象的基层工商干部。工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监管执法行为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的期望值高、关注度也高。从省局掌握的情况看,工商所和登记、办案、维权等窗口部位,往往是作风问题、党风廉政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基层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三)要形成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上行下效、上遵下施的工作氛围。领导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就能发挥引领效应,其力量是无穷的。习近平总书记等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身作则,改进文风、会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减少陪同,出行不封路、不扰民,为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榜样,赢得了国内外的普遍赞誉。全省工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遵章守纪、带头落实廉政承诺,坚决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二、突出重点,坚决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大落实力度,加大创新力度,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努力把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严明政治纪律。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严明党的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是严明政治纪律。全省工商系统的每个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这个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决不能含糊,必须按照党章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肩负起政治责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三个决不允许”和“五个不允许”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政治纪律在工商部门全面严格遵守。要着力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1号文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切实把严明政治纪律的要求,具体落实到优质高效履行工商职能的各项工作之中,用服务“五个湖北”建设的更大成效,来检验和体现全省工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二)改进工作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中全会上严肃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习近平总书记还引用历史事实,阐述了“奢靡之始、危亡之渐”的道理,列举了当前奢靡之风、奢华之风兴盛的种种情状,要求全党一定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中央有“八项规定”,省委出台了“六条意见”,省局结合实际制发了2号文件,这些都是“带电”的高压线。全省各级工商部门都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要把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范围严格考核。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和改进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局已经制定了配套的《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情况监督检查及处理办法》,各级要不折不扣地抓好执行。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从重从快处理。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学创”和“三抓一促”活动部署,认真落实好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动作,继续深入治理“庸、懒、散”;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结合工商履职实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领域、市场中介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等分工范围的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以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完善惩防体系。今年是第二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开局之年,中央、省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将出台新的五年工作规划。全省工商系统要把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不断加大治本力度,使惩治更加有力、预防更加有效,保障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要深化巩固,体现传承性。惩防体系建设具有长期性、延续性的特点,在推进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把一些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作法进行巩固深化,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要融入大局,体现适应性。惩防体系建设必须与时俱进,主动融入省委、省政府和省局的重大部署和工作重心,在全局中来谋划、推进和落实,只有这样才能有所作为、赢得支持、良性发展。当前,要按照“竞进提质”的总要求,对照“三最一高”、“三个先进行列”和“三率两力”的奋斗目标,加强服务和保障建设和“三个大力”、“三个深化”、“五个更加”、“五个强化”和“三个坚持”等工作重点,开展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研讨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做到工商监管服务延伸到哪里,惩防体系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监管服务中出现了什么问题,惩防体系建设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
三是要改革创新,体现有效性。坚持以改革统揽防治腐败的各项工作,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构建以“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六位一体、具有工商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运作模式。以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为抓手,力争形成廉政教育的部门特点和地方特色。加强制度创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保障制度改革等三项重点改革。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行为的监督,省局拟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全省工商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办法》。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拓宽监督渠道;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重点研究制定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等岗位风险防控的具体办法。注重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完善工商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形成省、市、县局和工商所四个层次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四)加强风险防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以行政业务工作为载体、以风险管理为手段、以廉洁自律为目的的一项综合性工作,是利用行政业务工作检验廉政建设、利用廉政建设保障职能履行的系统工程。有些干部之所以会犯错误,除了思想意识等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清楚工作中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不清楚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后果、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要通过组织干部查找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这样一个过程实际也是岗位廉政教育的过程。要通过建立健全权责明晰机制、风险查找机制、措施优化机制、责任落实机制、预警处置机制、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深化风险防控的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通过主动预防、超前防范,形成制度约束与个人自律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
(一)要强化“一岗双责”。各级工商部门的党组织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或信访件要亲自督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工商局内设机构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所在部门及所管理的条线,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指导、同检查、同落实。
(二)要完善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重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省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开拓创新,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省局党组是充分肯定的。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职责,必须用铁的纪律,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要按照“五个带头、四个不准”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省局明令禁止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决不做,努力打造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反腐倡廉“铁军”,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全省工商系统的共同任务,是实现“三最一高”目标、不断开创工商工作新境界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深化措施,齐抓共管,共同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为提升工商履职效能、服务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