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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住证可享受多项“福利”
作为外地人口常住九江,若想要享受和本地人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那么申请《江西省居住证》(下称居住证)就必不可少了。居住证的前身是暂住证,2011年11月1日,我省正式实施《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增加了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待遇。昨日,浔阳晚报记者获悉,我省出台《江西省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明确居住证的申领、发放、使用等相关服务管理,将于4月20日起施行,此前按照《办法》已经领取居住证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那么,哪些人具备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又将如何申领呢?对此,本报将一一解答。
申请标准:符合三种条件之一 可申请居住证
①居住半年以上;②有合法稳定就业;③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者满足其一)
名词解释
居住半年以上
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按照《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按照规定,由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负责登记的连续就读人员,可凭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
合法稳定就业
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聘用,或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
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
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享有待遇:持证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动就业;
●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常住人口同等优惠;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机动车登记;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报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并取得学籍、毕业时具有2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可以参加高考。
申请办理流程:从受理到领证只需3天
材料齐全
向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申领人居民身份证;
●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个条件或者连续就读条件的证明材料。
填写申领表并递交材料
时间:周一至周五的行政时间内地点:派出所流动人口办公室
必须准备的物品
提前准备好2张近期1寸彩色相片
材料不全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特别提醒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即可前去领取居住证,不再另行通知。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信息补充:每年要签注一次
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居住起始时间需为半年以前)。
连续就读的材料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签注制度
值得强调的一点是,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