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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问责的目的是为了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监督局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参考!
【1】监督局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7月8号,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强调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这次出台的《问责条例》对具体的问责方式也进行了规定,并且针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整合制定了不同的问责方式。
据介绍,在现有的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引咎辞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在内的14种问责方式,此次《问责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对这些问责方式进行了整合。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依据情节严重主要有检查、通报、改组三种,其中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 谢春涛:这次对党组织追责最严厉的处理方式是改组,这样的处理,对一个地方党组织而言震动是非常重大的。那就是在中央看来,在上一级组织看来,你已经没法自己解决问题了,一定要通过改组的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用这样的方式追责对党组织而言是严厉的。我想对领导干部个人而言,这个后果也是很严厉的。
而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则分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四种。其中,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条例》强调“终身问责”
除了规定问责对象、问责情形和方式之外,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还专门用了一条的内容,强调要“实行终身问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10条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 谢春涛:这次条例当中对终身问责的规定我认为是一个很大的亮点,终身问责就会使我们的干部感受到,你失职,失责。如果情形比较严重,影响必须恶劣,哪怕你离职了,哪怕你升职了,哪怕你退休了,党组织都是不会放过你,都是要追责的。有些人可能觉得退休了这个追责无所谓了,但是我们看,在这之前因为反腐败等等原因,有些退休的人也受到了追究。有的降级了,甚至是断崖式降级,省部级降成了科级了。我想这样的追责是严厉的,这样的追责恐怕是没有哪个人可以不在乎的。所以我认为终身追责这一条规定,会使我们的干部们始终感觉到利剑高悬,始终感受到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你承担了责任一定要终身负责的。
《条例》强调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而对于问责之后的处理,《问责条例》还特别强调: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 谢春涛:该通报的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我想这样的方式一定会让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的负责人感受到压力。
所以我理解中央出台问责条例,包括出台其他的党内法规,包括严明党纪。其实并不是为了一定要处分多少人,一定希望多少人出问题。我想其实中央的问题,并不在于一定要处分多少人,中央的目的最好是我们哪一个领导干部都不出事,都不失职,都不失责,我想这样对党好,对国家好,对老百姓好,对领导干部个人也好。
【2】监督局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2月23日,紫金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部署了紫金县最新或2022(历届)年的纪律检查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保障紫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会议总结并肯定了最新或2022(历届)年的纪律检查工作。紫金县委书记陈荣卓表示,最新或2022(历届)年,紫金县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勇于担当,聚焦主业,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特别是纠正“四风”、开展廉政教育宣传活动、强化纪检干部监督等工作方面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最新或2022(历届)年,紫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县纪委积极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地生根,继续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切实加强监督巡查。
二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暗访、查处、曝光、追责“四管齐下”。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节日病”、侵害群众利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了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做好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进一步遏制腐败蔓延趋势。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广泛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腐败分子。一年来共立案104件、处分91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特别是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不作为乱作为、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四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坚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充分发挥教育和宣传两大阵地,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五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清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确保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完成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增强了基层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今年主抓七大重点工作
最新或2022(历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加快紫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更严、任务更重、责任更大。
会议部署了最新或2022(历届)年的全县纪律检查工作,主要抓七大重点工作。一是严明纪律规矩,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好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三是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畅通和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四是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是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强化督导与问责,让人民群众共享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六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七是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陈荣卓对进一步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增强担当意识,强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担当,以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综合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特别强调的是,今年是县镇领导班子换届之年,各级党委要担当起换届的领导责任,紧紧盯住换届这个关键时期,严明换届工作纪律,筑牢纪律防线。把严格监督贯穿于换届的全过程,对选人用人失察、换届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3】监督局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市地税局围绕“主体责任问责年”工作部署,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履行监督责任,将责任压力从党组层层传递下压到每个支部,振作了队伍精神面貌,端正了部门作风,有力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教育先行,把好思想导向关。组织新《条例》《准则》专题辅导学习,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举行全员《条例》《准则》知识测试。定期组织“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全员学习讨论,紧紧围绕宜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系统内意识形态的教育引导。组织全员赴本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杨守敬纪念馆现场参观,固化社会主义核心思想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警示提醒,把好廉政意识关。坚持用税务系统内违法违纪等各类典型案例,全面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廉政意识、责任意识。紧盯重点时间、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在春节、元旦、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通过手机短信、会议强调、内网通知强化警示提醒。对婚丧嫁娶事宜发出廉政预警通知书。内网开设“每周一案” “以案说法”学习专栏,已组织学习15期。转发各级通报10余次。市局“一把手”开展2次廉政党课专题辅导,全局7个支部定期召开支部会开展廉政建设学习讨论,全体地税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实现稳步提升。
坚持巡查督办,把好制度落实关。结合今年的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自查外查,广泛收集问题建议。同时围绕纪律规矩、规范管理做文章,把制度建设作为前提,结合实际存在的各类问题,修订出台了《宜都市地方税务局履职问责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规定,涵盖作风建设、公务用车管理、财务制度等多个方面,重点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每月坚持开展1次巡查督办,点出存在的问题,下发问题通报,将巡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有效促进各项规定制度执行到位。
坚持责任第一,把好追责问责关。以“责任清单”形式,对领导班子成员、支部负责人“两个责任”进行再明确、再压实。对照省局明确提出的“四个一律”,严肃整治有令不行、有规不依、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全面督办督查,严格追责问责。上半年围绕“两学一做”、“营改增”、“金税三期”等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组织专班督办。对宜昌市局巡查发现的问题,落实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对工作纪律不严的3名干部进行了通报,对履职不到位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