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普通党员学案例,谈感受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1】普通党员学案例,谈感受心得体会
近期我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共产党员!
【2】普通党员学案例,谈感受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须先立法立规。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修订就是我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章相关规定的具体化,是提高党管治党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有力保证。
《准则》和《条例》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开始施行,新年之际,进一步重温学习,感觉最重要的就是要严格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讲,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同理,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也是其生命力的显现。我们必须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实施,自觉对照执行。
一、党组织和党员都要执行
《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对我办党组织来说,从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到党小组都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的权威树起来、把纪律的执行严起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并监督执行,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对党员来说,要牢固党的意识,自觉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体现执政党的公民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以更高的标准带头践行,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二、要增强执行的自觉性
《准则》和《条例》既给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也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准则》是主线,从正面倡导的角度,提出了“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的廉洁自律基本要求。《条例》是底线,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列出了“负面清单”,明确了党组织和党员应遵守的6项纪律。
我办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经常提醒,警钟长鸣,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心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入地抓好学习,做到对具体内容了然于胸,对党规党纪心存敬畏,始终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行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增强尊崇、遵守、捍卫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将党章党规党纪时刻牢记心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营造全办自觉尊纪学纪守纪用纪的的良好氛围。
三、执行要见细见小
执行《准则》和《条例》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见细见小、落实落地。要从细处着眼,小处着手,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从细微小事体现共产党人的精神本色。
我办要将《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嵌入日常工作的制度和流程中,细化为全办党员干部的具体行为规范,加大对制度执行的日常检查和问责力度,做到从日常抓起,从工作的每个环节抓起,从小事抓起。
全办党员要时刻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从小处着眼、从现在做起,经常对照党性修养高标准,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笃行,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自筑“防火墙”,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做到遵规守纪不遗细微之处,自我提高没有停滞之时,牢固树立起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
四、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促
《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除了加强正面引导之外,还必须加强督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制度落到实处,真正管用。
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爱护的思想,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维护纪律和规矩的神圣职责,进一步落实好监督责任,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要严格党的正常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一针见血,点到痛处,见人见事,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决防止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要坚持例行谈话、警示谈话等制度,及时咬耳扯袖,坚决不走过场,不搞隔靴搔痒,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3】普通党员学案例,谈感受心得体会
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枞阳县房改办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