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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萧瑟,太阳却显得有气无力,我不由地裹紧了身上的夹克衫。
我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带着积攒已久的钱,向某商店骑去,去买一双已不知看了多少次的运动鞋。一路上我无暇顾及这秋日里成熟的美景,却又心情愉悦,似乎那双鞋已经穿到了我的脚上。
就在我思绪翩翩的时候,视线里出现了一家书店。酷爱书的我心中立刻涌起一股想进去看看的冲动,可又害怕自己抵挡不住书的诱惑,而使我买鞋的愿望落空。在我左右为难、驻足思考之际,脑海中有两种持不同意见的声音在争吵。最终,看书的意见占了上风,我对自己说:“进去看看就走。”
于是,我把自行车在书店门口停妥,锁好,就踏了进去。这是一家私人书店,却也不算小,各类书籍整齐地堆放在书架上。里面只有两个人在照看这一方天地。我急步走到文学类架前,如痴如醉地浏览着。这里是屋角处,所以略嫌昏暗。
忽然,我眼前一亮,“《红楼梦》!”我不禁轻呼出声,小心翼翼地抽出一看,正和我丢失的那一本同一个版本。就是这一本书,我遍觅各大书店,却没见它的踪影,没想到竟在这里被我发现了。心想:终于找到你了,可以和其它三本做伴了。刚想去付款,脑海中双响起了另外一个声音:“慢着,你的鞋那可是你看了许多遍的鞋呀!”而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金玉良缘、木石前盟又吸引着我。我暗自神伤,暗骂:“早知这样,就不要进来了,现在可好,弄了个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我暗自忖道:“难道真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吗?”
“偷”,一个罪恶的念头像火星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中,这突如其来的念头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我暗骂自己的愚昧。可转念一想:“孔乙己不是说过‘窃书不为偷’吗?”渴望得到书的我,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办法,并用这种不能算作理由的理由为自己辩护。
迅速掉过头去,瞄了瞄店主,见他正埋头计算,没有向这边看。于是用身体挡住那面的视线,拉开衣服的拉链,用颤抖冰冷的手迅速把书放了进去,又拉好拉链,长吁了一口气。见店主并没有向这边看,就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漫不经心地看着书。有几次,我很想拿出怀中的书,可最终没有。书,我无法拒绝。
放下那本无心观看的书,急匆匆向外走,就在我要跨出店门的一霎那,店主喊住了我。我用略带惶恐的神色往回看,心跳得厉害:难道被店主发现了?”但店主只是拿着一把车钥匙,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年轻人,可不要丢掉什么啊!”我唯唯应诺,接过车钥匙,飞也似的走了。
带着一种复杂的心情买了那双鞋,却怎么也找不到原先的那种美了。兴味索然地骑车往回赶,阵阵寒风使我清醒了许多,刚才的一幕又浮现于眼前。“不要丢掉什么啊!”这是店主的话,它使我心头一颤。我丢掉什么了?我得到的仅仅是一本书,可我丢掉的却是我的人格,我生命意义的全部。店主的那临别一叹,充满了多少无奈、辛酸啊!他的忍耐全是为了我啊!我的内心不禁悔恨万分,恨自己不光彩的举动,恨自己在本来十分清白的人生履历涂上了一个污点。虽然后来,我将买书的钱还上了,但当我看到《红楼梦》时,却再也不是以前的那种滋味了。它鞭策着我,让我一心向上。
朋友,生命中有些美好的东西,失去了是不会再来的。莎士比亚说过:“生命短促,只有美德能将它留传到辽远的后世。”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酿成大的过错。青春年少的你应该用美德去诠释你的生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