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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创新和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为全域打造海塘花园小镇的建设目标提供了坚实的保证。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
认真抓实法制机构建设,及时调整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镇法制办,配置专职法制员开展具体工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形成法制办牵头,综合办、司法所、信访办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政府各线。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例入镇长办公会议议程,每季度听取由镇法制办整理政府各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不断改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结合“六五”普法宣传,通过黑板报、宣传窗等载体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镇法治文化广场和相公殿村法治文化公园的设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学法、懂法平台,便于更好地监督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制度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要求,印发了《崇寿镇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上报、备案和公开等程序做出明确要求,按要求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了《崇寿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镇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认定、程序、监督和追责都作了明确规定,今年来,如调整后的《慈溪市崇寿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均按要求经过调研论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镇党委讨论决定等程序后依法公布。制定了《崇寿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和《崇寿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求制度》,不断深化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法律讲座3次,定期开展机关年轻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交流,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工作,不断提高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意识。对拟任镇法制办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或预申请行政执法证的同志派发《行政许可法》读本和案例说明,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执法证件的管理,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新证申领、换发登记、年审注册等工作,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外出执法规划化,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截止目前,我镇共有27名在职干部持有行政执法证,占到全镇在编在岗总人数的38.0%。
四、创新社会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全力服务市级重点工作和镇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来,我镇在“三改一拆”、废塑料整治和村级换届试点等工作过程中社会均保持平稳有序。积极服务全镇经济发展,依法调整镇中心区控制性详规,依法推进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的产业边界拓展,为工商个体户提供政策咨询、有效推动“个转企”工作的开展。积极依法开展矛盾纠纷、劳资纠纷的化解工作,搭建法制办、司法所、劳保所、村级和促会等多部门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截止11月底,全镇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0起,均调处成功,累计处理劳资纠纷5起,涉及职工21人,追讨欠薪100多万。创新打造“81890阳光通道”综合性公共管理服务平台, 提供阳光通道网站、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短消息和群众接待室等方式服务,接受办理基层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和意见投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今年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配合镇纪委做好村级三务公开,有效保证了村级组织换届的稳定和村级事务公开透明运行。
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江北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牢牢把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 “法治江北”的部署,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现将20xx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区政府主要领导对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强调依法行政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台阶上水平。二是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牵头作用,完善由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行政“一把手”为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制定了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措施和组织保障等内容。
2、狠抓贯彻落实。一是扎实推进法制队伍建设。在区领导重视下,去年区法制办增设一个科室,并更名为执法监督科和复议应诉科,全区法制机构体系不断健全。区主要执法部门均已设立法制科(室),各街道(镇)也建立专(兼)职法制员队伍。加大对全区法制机构的业务监督指导与培训力度,先后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解读、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分析等各类培训会,不断增强法制队伍的战斗力。二是加强行政与司法的沟通衔接。去年初,区政府会同区法院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交流全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行政争议中存在的共性、疑难问题。同时不定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6次,研究了涉及五婆湖违法建筑强拆,某金属加工厂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律疑难问题13件,并达成共识,相关工作成效也受到了华伟书记的批示肯定。三是强化法治政府考核。发挥考核评价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导向作用,立足全区实际,着重体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指标,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得以不断规范。通过全区各部门和街道(镇)的共同努力,我区在20xx年市对区年度法治政府考核中位列全市前茅,受到市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同时,全区以创建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加大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涌现出区卫计局、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等一批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3、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区政府通过常务会议学法、创新江北论坛等形式,引领全区各部门贯彻学法用法制度。20xx年,区政府通过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市法制办和省高院专家专题授课,组织了6次常务会议学法,通过学习提高了区政府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做好公务员学法考法工作。区普法办制定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的实施意见,引导全区各行政机关公务员按照要求开展学习、考试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发挥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法治宣传教育的格局不断优化。区法制办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书法大赛、区司法局编印了法治记事本,通过多种形式弘扬法治文化,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去年9月,区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对决策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法定环节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部门的职责。20xx年,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2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落实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提出建议76条。
2、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全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意见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考评等程序,同时对法律顾问工作任务进行了量化,规定了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应诉的数量和要求,提高了法律顾问的工作主动性。目前,区政府本级、各街道(镇)、村已实现政府法律顾问100%的普及率,城管、国土等法律事务较多的政府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20xx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已为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以及各类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39件次,有效避免了区政府的法律风险。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纠正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文件草案征求意见方式,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均需公开征求意见。20xx年,区法制办审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1件,统一登记编号发布38件,提出审查意见184条,均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
4、推进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全面实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将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以及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部门合同纳入事前合法性审查范围。同时,区法制办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情况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助推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有序开展。20xx年,区法制办参与审查上海世外合作办学协议、引进宁电进出口公司协议等各类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济合同28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81条,较好地保障区政府对外民事行为的合法安全。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区政府先后组织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期间,公布了28个区级部门共计2967项行政权力清单,以及31个部门的责任清单,包括337项主要职责、113项部门职责边界事项,222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及185项公告服务事项,基本建立了全面衔接、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同时,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全部取消全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大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检查力度,确保持证上岗落到实处。20xx年,共组织65人次参加省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合格率达86%。及时做好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局)等单位机构调整后194位执法人员的换证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有持省行政执法证人员923位。
3、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积极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修订、执行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裁量标准,并借助法制工作座谈会、案卷评查交流会等形式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目前,区安监、卫计已出台区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其他部门直接适用上级标准。20xx年,全区未出现因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规范而被投诉查处的情况。
4、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对区级执法部门的84个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选了年度区优秀执法案卷。从评查情况来看,案卷存在问题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以评查促规范的助推效应不断显现。区卫计、文广、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每年都入选本系统的省(市)十佳行政执法案卷。据统计,20xx年,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8471件,罚没款总额1522万元,行政处罚后被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35件,无一件被撤销或变更。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
1、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现场查阅点、政务微博、微信等为辅,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同时,积极打造网上公开党政接访平台,对群众反映的热点敏感问题,坚持主动正面回应。
2、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区政府以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行政权力运行、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据统计,20xx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10条,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程度不断加强。
3、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督查机制。运用定期实地督查、逐级约谈等措施不断推进工作,增强工作实效。《宁波通讯》(最新或2022(历届)年21期)以《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三大创新点》为题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报道。
(五)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1、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切实履行层级监督职责。20xx年,区政府本级受理复议申请15件,从审结情况看,复议结果维持原行政行为的11件,撤销原行政行为的4件。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全年按时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8件。
2、着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应诉工作责任制,举办行政机关应诉培训会,提升行政应诉人员素质能力,防止因应诉不当导致行政案件败诉。自觉执行司法判决和裁定,及时反馈和落实司法建议。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其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内容。20xx年,区政府本级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道(镇)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4件,其中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1件次,出庭率为87.5%。
3、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梳理公告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105项行政调解依据。积极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工作的有效衔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行政调解工作,已在消费者权益纠纷、劳动工伤纠纷等领域组建专业性行政调解组织,取得较好成效。
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温州市洞头区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等会议精神,坚持贯彻《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气象安全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严格工作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落实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局内“三重一大”重要决策事项每月按时报送温州市气象局纪检组备案。事项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没有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依要求按时报送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按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文件《关于印发洞头县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洞政办发〔2010〕75号),依法保留《关于印发洞头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洞政办发〔2009〕93号)、《转发县应急办县气象局关于洞头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洞政办发〔2009〕102号)。依规范性文件发布流程申请发布《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办的通知(洞政办发〔20xx〕122号)(编号CDTD01-20xx-0021),并通过政务公开网公开。三是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42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6条(包括重点领域公开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34条,洞头气象网公开政府信息数11 条。3月份,在洞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受理登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二、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改革,依法行政工作良好。
一是依法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全面规范气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事项,修订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一次性告知单;全面推进气象审批提速增效,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即办制;不断优化便民服务,取消保险理赔气象证明收费,推出保险理赔气象证明网络申报就近取件服务,切实将服务为民落实到工作实际中。行政许可案卷参加区法制办组织的“20xx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案卷评查工作”,20xx年度我局无行政处罚、无行政复议案卷、无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无行政诉讼案、无行政非诉案。二、是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按要求做好权力清单基本目录的比对规范和权力信息梳理工作,做好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洞头县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xx版)”要求落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未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开展防雷服务机构信用管理体系研究、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纳入浙江政务网。20xx年连续获得行政审批服务4S标准化最优评级“5星级”。
三、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气象部门法律意识。
一是重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年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借助专题学习会、远程教育平台等要求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完成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及相关测验;本局共有5位参公人员及科级领导干部参加20xx年度全区科(局)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成绩良好;按时报送20xx年度洞头区科(局)级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报告;二是多渠道宣传气象专业法律法规。借助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纪念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及《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主办的“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活动、参加区安监局、区安委办主办的“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防雷安全生产、宣传积极报名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将防雷安全科普知识带进危化企业,现场讲解并示范重要防雷防范措施。
四、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清醒的意识到法治政府建设道路无止境,责任重大。依法行政体系还不完善,依法行政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仍然不足以支持当前和以后阶段工作的要求,还需要在这些方面下更大的功夫,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