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街道社区班子三严三实对照检查材料

时间:11-16编辑:佚名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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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纪检委、县组织部的安排部署,我们社区领导班子认真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深入学习,全体领导干部和党员都深刻认识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每一名党员干部肩负的历史使命,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经过多课题、多轮次的讨论和剖析,城区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三严三实”作为对照标准,把查摆问题、讨论反思作为对自身党性作风的一次重大政治考验,特别是主要领导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摆,认真讨论,深刻反思,挖掘问题产生的深层次根源,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通过整合梳理,形成城区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具体如下:

  一、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严以修身”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刚开始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没有认真学习领会,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等同于其他单项工作,淡化了责任意识。强调抓各项中心工作硬指标,造成履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淡化。存在的误区是:认为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抓改革、促发展、保民生、保稳定,没有把反腐败工作归入“主业”,思想认识上不到位。有的同志认为城区没有什么项目和工程可实施,贪污腐败不会发生在我们单位,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功,是软指标,只要安排人员在年底做做资料应付一下检查就行了,工作上存在形式主义;也有部分同志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分管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对这项工作不管不问,认为“只要业务成绩搞上去了就行,党风廉政建设抓不抓无所谓”,这些片面认识导致了我们工作中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淡化”,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落实责任不到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勇于担当是职责所系。但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工作中,对领导班子和个人所承担的责任没有具体化,没有刚性要求,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措施。有的“老好人”思想突出,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威信,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问题和消极现象不愿去问、不愿去管;有的对一些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不敢担当,畏难怕得罪人,担心弄不好自己反而被打击报复,听之任之,落实责任不到位。三是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效果弱化。实际工作中,我们党政主要领导对落实责任制只重形式,不管效果,满足于发发文、开开会,就算是尽到了责任、履行了职责,忽视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促和落实,或检查不认真、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了解责任制执行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追究不到位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所淡化。比如,《城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规定,对年终考核优秀者奖励,不合格者处以罚款,但是碍于情面,每年年终考核评定时,不能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考核,人情分、印象分比较突出,也没有对考核不及格或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惩处兑现,未能很好的体现责任制的初衷和效果,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2、责任意识不强。部分领导有明哲保身的观念,不敢担当,甘愿做“太平官”。具体体现在:有的党员干部平时不重视理论学习,知识得不到更新,思想上固步自封,因循守旧,工作上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干事”的原则,凡事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有的只看到自己的成绩,看不到别人的发展和进步,看不到自己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自我感觉良好,盲于乐观自大,滋生小进即满的情绪,缺乏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有的迫于当前反腐的高压态势,工作中瞻前顾后,缩手缩脚,不敢担当,奉行“少干事不惹事”、明哲保身的思想,甘做“逍遥官”、“太平官”。

  3、党性原则不强。面对官场上的丑恶现象和潜规则盛行的庸俗习气,甚至身边的一些腐败问题,单位大多数领导干部没有做到检举揭发,而是置之不理;没有坚持原则,而是装聋作哑;没有负责担当,而是退避三舍;没有洁身自好,而是随波逐流,甚至认为发生腐败和“四风”问题是政治生态大环境不好的缘故,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只要自己不腐就行了,别人腐败,自己不应该官也没有能力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坚持原则,不检举揭发腐败,不严厉打击腐败,而随波逐流,就是没有党性原则,这种行为本身就等于腐败。

  (二)“严以用权”方面

  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表现在:一是存在决策过程中强调领导个人的意志、决策不够民主的倾向。对一些单位事情,有时不经过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就拍板定案,个人说了算,比如向上推荐优秀名额时,不经过党政联席会,而常常是主要领导个人说谁就是谁了,这种做法,使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扬,集中也就无法做到真正准确。二是存在有些党员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的倾向,有的认为党员无论什么时候什么问题都要跟党委书记“在一条线上,在一个步上”,只要跟书记站在一个队列里,就是团结,就是服从,因此在讨论问题时,总是要揣摩“一把手”的意图,察看其脸色行事。比如我们召开党政联席会商定一些事情时,好多班子成员经常是一言不发,在党内生活中不讲意见,只讲服从,不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他们有时对正确的东西不坚持,对错误的东西不批评、不反对,特别是在关系到利益调整和领导切身问题时,不闻不问,只等领导最后做决定,使党内民主流于形式。

  5、单位选人用人方法不当。在每年的考核评优中,习惯于把优秀指标指定给大学生村官和年轻人,主观上考虑年轻人在将来的提拔选用会有“大用”,就把评优指标今年给你,明年给他,几年过来轮拿一回,年轻人都得到过优秀奖励。实际上缺乏真正民主的考核与推荐,事实上这种吃大锅饭的评优方法,严重挫伤那些真正肯干实干、干成事的优秀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是一种极不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

  6、权力运行不严。在收缴计划生育多胎超生费时,没有严格按照县里既定标准收费,一般会出于人情少收一部分。面对榆社小县城的人情关系网,遇到有熟人说情的在收费时还要再略微少收几百元,这种行为既对国家造成了损失,又给群众造成了社区“办事不公”的恶劣影响。

  7、部分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执行不严。在城市低保、廉租房、救灾救济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工作上,我们在公开方式、内容、时间上都不同程度受到局限,起不到群众监督的作用。二是主要领导“三不管”制度执行不力。

  (三)“严以律己”方面

  8、拒腐防变能力有待增强。大多数同志对腐败的理解出现偏差,普遍认为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极坏才是腐败,殊不知腐败行为具有复杂化、隐蔽化等诸多特点。比如少数干部同志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缺乏艰苦奋斗精神,严重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都是腐败的具体表现形式,都应该是以零容忍的态度去预防、去惩治。而现实情况是对发生在我们周围的一些“小问题”没有严加处理,置之不理。比如在办理城市低保中,个别同志就有逢年过节时“笑纳”一瓶酒、一条烟的行为,且总认为礼品数额不大,只是人情往来,不足以查处,所以领导也就只是在口头上提提醒,不点名进行批评,认为这些“小问题”是不值得吹毛求疵、求全责备的。对周围为官不为、为官不力的个别“太平官”、“逍遥官”也一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勇气站出来制止,直面批评。

  9、作风建设时有松懈。作风纪律中仍存在抓一抓就紧,放一放就松的现象。城区新修改了作风纪律整顿实施办法,加大了明察暗访和相关处置力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机关的作风纪律工作明显好转。但总有少数党员干部认不清形势的严峻性,顶风做浪,心存侥幸,我行我素,缺乏制度约束力,导致违反作风纪律制度的事件时有发生。在明察暗访中还发现,有少数干部职工不爱学习不爱工作,总喜欢扎堆聊天,玩手机、电脑,忙里偷闲开开小差等等。在今后的工作应下大力气查漏补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上下大力气。

  10、为下属托关系说情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机构编制问题长期得不到落实,城区干部提拔受到限制,人员变动机会较少。但凡是有提拔的机会,主要领导就会县领导面前为下属说说情,找找关系,好像不找关系不靠领导推荐就不会被提拔,甚至提拔前考核时都会给这些同志一味的“添好话”,一般不谈及其缺点与不足。

  (四)“谋事要实”方面

  11、工作中畏难情绪重。面对越来越繁琐的社区工作,一些同志感到头脑发重,疲于工作;还有的面对一些故意找刺儿的办事居民,产生不愿直面千家万户的厌倦心理;有的是对当前动辄就匿名上告诬告、打击报复的舆论产生惧怕心理;有的是约束多了、管的严了,思想上出现了畏难情绪,缩手缩脚,搞“为官不为”,搞“懒政怠政”,消极应付,降低了工作效率,还有个别同志只讲报酬,不讲付出。说工作就先讲条件讲待遇,没有报酬就推三阻四,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共产党人“无私奉献”精神完全抛之脑后,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12、为民服务的窗口形象树立的不够好。现在“门难进、脸难看”的衙门作风改掉了许多,但“事难办”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同志怕担责任,就机械性的“依章办事”,以不敢做、不能做为借口,让办事居民来回往返几次;有的一些同志至今认不清当前的严峻形势,依然责任意识不强,不思进取,敢于平庸;有的上班时间无精打采,心不在焉,萎靡不振,死气沉沉;还有个别同志衙门习气浓厚,对居民缺乏耐心和热心,态度生硬,屡教不改,服务在社区窗口岗位的部分同志接待前来办事的居民时方式不当,口气生硬,服务态度不好,不能耐心细致地给居民作解释,老是用刚性的政策规定回绝居民,导致与办事居民口角不断,甚至出现吵嚷行为,这些不良作风严重影响了社区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13、服务居民缺乏主动性。具体表现就是说得多、做得少,领导推一下转一下,不推就不转,眼里没活,安排今天干什么就下去单纯干什么,不会联系实际,多项工作一起调研、一起考虑,平时闲的时候没有领导的口令就不主动入户,宁可忙的不可开交时忙上加忙,在服务居民方面缺乏积极主动性。集中表现在6个社区的党员干部,平时工作忙时不主动深入辖区对低保、安全隐患、居民生产生活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只有在用什么时才急抓,才会入户就事论事调查,服务居民缺乏联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创业要实”方面

  14、工作重心出现偏差。社区的基本职能就是两个,一个是管理,另一个就是服务,而且服务居民至上。但是做个“回头看”,纵观这些年我们的工作,似乎偏到了为部门服务上:为民政做低保工作,为城建做廉租房工作,为统计做普查工作,为计划生育做收费工作等等,这些工作虽然也是围绕服务居民展开的,但我们的主要职能,抓综合治理促稳定,抓环境整治促城建,抓精神文明促和谐等系列工作却成了辅助,为居民调处纠纷、日常事务服务、开展精神文明比赛等本职工作投入的精力相对较少点。

  (六)“做人要实”方面

  15、大操大办现象未完全杜绝。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和反“四风”硬招的频出,婚丧嫁娶、生日宴请等大操大办的陋习在机关党员干部身上杜绝了,我们城区党员干部都能严格执行,但是对于没有固定职业的个体和无业人员,这种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干部有时还会应约参加他们的宴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领导干部,不但应该身体力行,还应该带头制止身边的亲朋好友坚决破除陋习。

  16、抵制歪风力度不够。虽然对官场上信奉的“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不良风气深恶痛绝,但依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觉得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没有关系就认输,不敢站出来当面反对,更不敢检举揭发,怕得罪了“正经”领导给自己找麻烦。

  17、担当意识不强。在以前,存在部门权力利益化,争审批权、收费权,见利益争着上的现象,比如我们城区工作面广,许多行业部门的工作都逐渐压到社区,我们就有选择性的挑对自己有利的工作先做。比如计划生育收费,可以给我们留有10%的工作经费,我们就优先去做。而现在责任追究多了,我们就想把计划生育收费工作推出去,想把城市低保、廉租房审核等容易被追究责任的工作都推得一干二净。

  二、深刻反思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源

  以上这些问题的形成不是偶然的,既与我们长期思想麻痹、宗旨意识淡薄息息相关,又与政治文化传统的缺陷、制度约束的乏力、监督机制运行低效率和监督不力等因素分不开。

  (一)政治修养不够,服务意识不强

  政治修养的高度决定行动的高度。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权力寻租、腐朽文化、不良社会习气等资本主义腐朽落后的东西抵制不力,没有抵挡住歪风邪气的侵蚀,对共产党人精神追求领悟不够、坚守不力,放弃了高尚的精神追求,接受了低俗的物质享受,放松了对“三观”的改造,总认为,城区没有大项目,不过大资金,社区工作直接面对社区居民和弱势群体,没有将享受的条件,放松了警惕。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的还不牢固。有时候没有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关系,接受群众的监督还不够广泛深入,对群众负责的意识淡薄了一些,思想深处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问题认识不是很清楚。有的对科学政绩观、事业观理解不全面,工作中存在功利主义色彩,事情面前考虑个人得失多,考虑单位工作少,对上级负责多、对群众负责少。有时放松了党性修养的要求,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二)缺乏政治道德,缺乏政治担当

  从我省的一些腐败案件看,一些误入歧途的领导干部并不能觉得腐败是一件多么丑恶的事。廉洁本该是做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但在现实中却成了最高标准。很多时候,领导干部只有坐在台上才敢讲清风正气,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谁摆出清风正气的样子,就会被人们嘲笑,人们已普遍丧失了政治道德。少数领导干部“只当官不为政”,不讲担当,不能时时处处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八小时以内要求严格,八小时以外要求就相对放松,在单位上要求高,在社会上要求就比较低,言行举止还没有做到一以贯之。

  (三)监督制约机制疲软,体系不完善

  目前,各种监督类型很多,有法律监督、纪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领导监督。这些实质上都是权力的监督,而权力的监督效果不明显。有时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结果,引不起重视,查而无果,就是因为党员群众监督是权力监督,力度不大,不如领导批示查办和纪检部门或反贪部门立案查办。另一方面,上级监督较远,难以发现问题;同级监督较软,权力不够;下级监督力度太软,不敢监督;群众监督较难,不知底细。另外,一些制度从中央到地方的执行中变形、走样,致使领导干部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约束。

  (四)不良外界环境的侵蚀,“三观”不正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已经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事物、新知识、新思想在不断涌现,各种消极、腐朽的东西也随着影响着人们,一些污染的病菌趁虚而入,这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也侵蚀了一些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逐渐滋长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不知不觉中走向腐化、堕落。领导干部吃喝玩乐等生活作风问题,在一些人看来,有这些小问题、小毛病的人太多,已形成一种社会风气,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解决的,与其他腐败相比,最多算是“小腐败”,在这种社会心态的放纵下,致使一些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日益严重,导致人生价值扭曲、精神空虚、欲望膨胀,“三观”不正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亟待解决。

  (五)机构编制不健全给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由于城区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长期得不到落实,公务员没编制,机关事业人员职称与工资不挂钩,人员队伍多年不交流、不提拔,招聘制人员工资待遇偏低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导致人心惶惶,工作情绪低落,热情下降,服务局民耐心也逐步下降。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转变干部作风

  干部作风建设是优化政治生态的基础工程,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必须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最根本的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在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最根本的是坚持群众路线,刹住群众反映强烈、危害很大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论什么人,不论哪一级组织,违反和破坏民主集中制都应受到严肃批评和处理;加强和改进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最根本的是要自觉地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二)提高政治修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民生的改善必须有民主作为政治保证,党员和人民大众的主要民主权利要充分保证。当前中国的政治形势,表面看是百姓在维权,政府在维稳,实际上应该是政府要引导民众维护大局的稳定,用民主的办法,以法律为准绳来进行,只有维护民众的民主权利,纠正损害民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三)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当前,党内出现的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对现代化建设危害极大,对党群关系危害极大,也最容易丧失民心。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想扎扎实实的提高执政能力,优化政治生态,首先要扎扎实实的遏制腐败。开展问题进行查处打击,提高工作效率。

  (四)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制定“周报告、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让每个党员干部时刻有“在其位就必须谋其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领导干部的“一报告两评议”和约谈制度,突出对“人、财、物”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检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高压态势。为此,城区在制度上重点上做以下几个加强:一是加强“三务”公开制度。对低保、廉租房、灾物发放等焦点性工作,公开的内容、事件和形式要有所保证,除了以往的社区公示栏公示外,还要通过电视、网络、监督台等多种形式公示,力度上要从社区公示扩大到网格公示,真正起到群众监督作用。二是落实主要领导“三不管”制度。主要表现在党政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切断腐败滋生的源头。三是将权力下放。要一改以往权力集中、少数人说了算的盘子,把权力下放到每个班子成员、每个社区,让他们打破束缚,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出各自工作特色,取得更好的工作业绩。

  (五)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健全严格的问责机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不能心慈手软,不能开绿灯,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还要追查上一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正反典型事件教育身边的人。要坚持抓早抓小,对每位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反腐氛围。既打击差的,同时还要注重激励好的,要善于在工作中、在处理问题中了解和发现人才,真正识别出肯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并大力选拔重用,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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