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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情况
为更好落实的我局党组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我局采取的措施有:
1、履行组织协调责任。我局纪检组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2、履行执纪监督责任。我局纪检组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把监督的重心转向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承担监管职能情况的监督上来,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
3、履行查办案件责任。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有案不查是失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要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4、履行警示教育责任。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
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大预防教育力度,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5、履行检查考核责任。积极协助党组量化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我局党组、纪检组和下属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尤其注重日常检查考评工作。
二、“四个着力”方面的情况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方面
我局党组一直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在加强党组领导班子的党性修养的同事,积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加强修养,积极向共产党靠拢,与腐败进行斗争。我局不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也不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党委工作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解决“四风”问题为抓手,严格按照既定动作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狠查“四风”问题,有的放矢,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以求活动实效。经调查,我局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也不存在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
(三)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我局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阳逢阴违的问题,也不存在党的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涣散、纪律松的问题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四)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政府的根本政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不断营造民主集中制氛围,让大家有话愿讲,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体系。同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免程序、民主推荐和考察办法,完善干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有进有退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经调查,我局不存在独断专行、严重不团结等问题;也不存在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没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超编制配干部和“裸官”问题。
三、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面的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剖析出的“四风”问题,确定我局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任务及分工。
(一)“文山会海”问题
我局严格控制文件和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尽量少开会,多做工作,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解决了“文山会海“问题。
(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上,我局采取如下针对性的措施:
1、认真自查并纠正环保工作人员有否对待群众咨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时态度生硬、冷漠推诿的现象,完善机关作风制度,推行阳光政务、热情服务,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你好问候、一杯清茶请坐、一次说清告知、一句再见送行”,热情服务群众。
2、严肃环境执法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现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行为。
3、切实整治“庸懒散”,进一步严肃上班纪律,严查无故旷工、退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严令禁止工作时间上网聊天、上网购物、玩游戏等行为。
通过整治,已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