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安庆卓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时间:09-25编辑:佚名 住房公积金

【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安庆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安庆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即上年个人工资总额的1/1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我市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任按原规定执行。

  三、调整申报时间自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1日起至3月30日止,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完成最新或2022(历届)年汇缴后,携带U盘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制职工公积金基本信息,并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aqgjj.cn 下载相关表格申报调整。

  四、实行一站式办理,单位申报最新或2022(历届)年基数调整时,可同时办理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份的公积金汇缴业务。

  五、各单位核定后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应予以公示,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各缴存单位日常汇缴,应按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按月及时汇缴准确分解入户的通知》(宜公积金[最新或2022(历届)年]29号)要求,按月缴存,不得拖延挂账。

12
【猜你喜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