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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丹东公积金提取条件,贷款额度及年限的规定
丹东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等,以下是详细介绍!
丹东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款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丹东或者出国和到港、澳、台地区定居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前款(二)、(三)、(四)、(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存款余额的,应当同时注销该帐户。
丹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提取公积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要件
4.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代取人代取公积金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要件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提取
丹东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全款购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配偶同时提取其公积金的,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3、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
4、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首页、2、3、4、5、6页和尾页复印件各1份,全额购房发票、《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免契税的需出具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全款购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配偶同时提取其公积金的,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3、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
4、《房屋所有权证》、《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契税的需出具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全款购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配偶同时提取其公积金的,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3、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
4、《房屋所有权证》、《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全款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配偶同时提取其公积金的,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3、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
4、《房屋所有权证》、房款收据(包括单位维修基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全款购买房改房提取公积金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配偶同时提取其公积金的,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3、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
4、《房屋所有权证》、房款收据(包括单位维修基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配偶同时提取其公积金的,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3、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
4、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购买建材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丹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离休、退休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要件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
3、职工《退休证》或《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要件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或伤残证(1-4级)、残疾证(1-2级)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要件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
3、职工出境、出国定居证明(绿卡、移民证明或居住国永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代取人代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要件
1、代取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代取人为死亡职工配偶、子女或父母的,提供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他人代取的,需出具公证部门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变更住房公积金提取人身份证申请表》一式二联。
4、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要件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需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丹东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要件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工户口不在本市或迁离本市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