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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及材料
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分为一般购房贷款和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简称购房转换贷款)两种。
(一)一般购房贷款
1.购房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在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2.提供材料(原件)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必须共同到场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并根据购房情况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一、购买本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私人印章(借款申请人或所购住房共有权人为单身,仅需提供本人材料);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结婚证(因离异或丧偶而单身的,须另提交离异或丧偶的有效证明);
3、经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4、购房发票;
二、购买本地存量房(二手房):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私人印章(借款申请人或所购住房共有权人为单身,仅需提供本人材料);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结婚证(因离异或丧偶而单身的,须另提交离异或丧偶的有效证明);
3、经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4、卖方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已付房款凭证;
6、经担保公司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抵押评估报告;
(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转换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在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7、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8、原商业性贷款转贷时本金余额必须≤借款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2.提供资料(原件)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必须共同到场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并根据购房情况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私人印章(借款申请人或所购住房共有权人为单身,仅需提供本人材料);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结婚证(因离异或丧偶而单身的,须另提交离异或丧偶的有效证明);
3、《无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4、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6、契税完税证明;
7、转贷住房为本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经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8、转贷住房为本地存量房(二手房):经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最新或2022(历届)年3月1日起执行,遇国家有关部门利率调整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积金还款:银行网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委托还贷签约须知
一、银行网点服务对象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银行网点的业务范围
1、购买本地(含市区、锡山和惠山)商品房、存量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3、离开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
4、银行网点办理本银行的住房贷款委托还贷签约(如工行的银行网点只能办理工行的住房贷款委托还贷签约,以此类推)。
三、注意事项
1、职工必须提供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职工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网点办理密码重置。
2、职工到银行网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银行网点所在银行的银行借记卡,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只能支付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上,如无法提供该银行的银行借记卡,可以在该网点当场开设。
3、住房贷款委托还贷签约必须本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四、提供资料
(一)提取公积金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提取公积金时要输入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密码)、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到工行提取公积金携带工行的银行借记卡,如此类推)。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下同)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
本人(含共有权人,下同)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发票原件。
提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购买本地存量房
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退休提取
退休证原件(职工未提供退休证原件的,但其年龄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视同退休)。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离开本市提取
(1)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提供的身份证的地址信息为本市行政区域的(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另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
注:A.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账号到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C.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第1、2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D.同户(户口座落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依据以上第1、2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
(二)住房贷款委托还贷签约
1、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3、配偶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4、同户直系亲属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另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5、产权共有人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提供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公积金还款:住房贷款委托还贷和其他贷款
住房贷款委托还贷须知
一、适用范围
1、目前可以办理委托还贷业务的本市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及宜兴农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自最新或2022(历届)年4月1日起,偿还以上银行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下同)只可采用委托还贷的形式。如增加新的委托还贷业务银行,公积金中心将在公共媒体及时公布。
2、借款人及其配偶均可作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还贷,自最新或2022(历届)年4月1日起,产权共有人或同户直系亲属一并列入委托人范畴。
二、提供资料
1、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3、配偶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4、同户直系亲属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另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5、产权共有人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提供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
三、注意事项
1、委托还贷的申请和撤销都必须由本人办理。
2、委托人有多笔住房贷款的,可任意申请委托偿还其中一笔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视同公积金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两笔贷款。
3、委托人在委托还贷方式上只能选择逐年还贷或者逐月还贷一种方式,在整个还贷期间,可申请变更一次委托转账还贷方式。
四、资金划转的计算依据、时间、方式和顺序
1、委托还贷资金划转是依据还贷人约定委托还款月份的上月末住房公积金余额,逐年还贷划转不超过委托还贷人剩余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逐月还贷划转保留公积金月缴额的12倍后不超过上月的月还款额的金额。
2、逐年还贷的资金于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开始,五个工作日之内(节假日顺延)划转至贷款账户作部分提前还贷,贷款人在部分提前还贷后仍需按贷款银行重新计算的月还款额进行还款。
3、逐月还贷的资金于每月二十日开始,三个工作日之内(节假日顺延)划转至贷款人还贷卡号上。贷款人还需随时关注自己的还款卡情况,及时将每月的还款金额(或不足部分)打到卡上,以免产生逾期贷款,造成不良的个人信用。
4、住房贷款委托还贷委托还贷的顺序为先贷款人后配偶再产权共有人或同户直系亲属(产权共有人或同户直系亲属按签约的先后顺序进行资金的划转),先公积金后新职工住房补贴。??
五、办理地址
名称
办理地址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运河东路388号
江阴分中心
江阴市朝阳路137号
宜兴分中心
宜兴市宜城街道永安路15号
锡山分中心
迎宾北路6号
惠山分中心
惠山区政和大道206号
工行吴桥支行
青石路544号
建行崇宁支行
解放南路630号
中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中山路258号
交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人民中路198号
江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工运路8号
农行滨湖支行
梁溪路30号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中山路187号二楼营运中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
解放西路191号三楼个贷中心
无锡农商行
解放北路1号一楼大厅
建行开发区支行?
长江路2号
工行开发区支行
旺庄路124号
工行永乐路支行
永乐路311号
农行太湖支行营业部
解放北路55号
农行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旺庄路58号
农行永乐支行
永乐路353号
中行开发区支行
旺庄路140号
江苏银行扬名支行
南湖大道588—2号
江苏银行朝阳支行营业部
永乐路327号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县前西街99号二楼零售部
建行太湖新城支行
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国联大厦一楼)
六、办理时间
1、公积金中心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银行网点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388号(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12329
偿还本地无法签约还贷的银行购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业务办理须知
(一)提供资料
1、《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公积金查询密码。
4、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江苏银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
5、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提供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6、购房贷款合同原件。
7、购房贷款还款明细【还款明细内容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支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首次办理可忽略此内容)、至办理该业务上月的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8、购房贷款借款人配偶、同户直系亲属办理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的,配偶另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的原件,同户直系亲属另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
9、委托他人代办公积金还贷的,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携带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注意事项
1、职工可在任意工作日携带以上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还贷手续。
2、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到贷款银行办理一次性提前还贷手续。
3、职工再次办理柜面还贷业务,须在银行进行提前还贷一年后。
4、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采用打卡的方式进行结算。
5、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所提取的公积金不得大于贷款剩余本息之和。
公积金支取:购、建、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江苏银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房提取
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及江阴、宜兴)商品房
(1)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发票原件。
提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购买本地存量房
(1)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购买异地自住住房
(1)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4、购买经济适用房
(1)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
提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5、拆迁购房
(1)本人名下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2)补房款差价收据原件。
提取金额为补房款差价收据开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购买军转房
(1)本人与部队签订的购房协议、发票原件。
提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二、建、修房提取
1、建房提取
(1)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大修住房提取
(1)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私房大修证明原件。
(2)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注:职工大修房屋凭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的证明。
注:A、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C、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D、同户(户口座落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
E、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公积金支取:家庭生活困难和其他情况支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江苏银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提取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家庭生活困难支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
(1)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
(1)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支付房租提取
1、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提取
(1)本人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指全日制初、高中,大、中专,本科及本科以上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
(2)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如与他人共同租赁居住的,应提供与合租人共同商定的各自负担房租金额的书面依据。
(3)《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4)单位出具的新就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月工资收入证明。
(5)本市常住户口的,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及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指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提取额为本人月工资性收入减去无锡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或家庭成员月均工资性收入减去无锡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50%)后与月应支付房租金的负差额,但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量(或家庭人员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总量)。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按本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1、曾购房贷款、偿还购房贷款,购房、大修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
2、在住房公积金收缴部门所属的行政区域内有其他住房,且与工作所在地不超过15公里(江阴、宜兴分中心,锡山、惠山管理部可另行确定)的。
新就业人员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不得超过四次。
2、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
(1)本人名下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
(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4)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5)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的暂住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支取额=(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三、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缴费依据原件。
(3)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提取金额为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的公积金额度(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中的有关规定,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一年。)
2、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
(1)由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证明原件。
(2)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提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一年)。
3、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1)职工本人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注:A、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代领人还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C、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D、同户(户口座落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依据以上第二、三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
E、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其他情况支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离开本市提取
(1)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提供的身份证的地址信息为本市行政区域的(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另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
二、出境定居提取
(1)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离、退休提取
(1)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五、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
(1)法院判决书原件。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六、职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原件。
(2)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
(3)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因特殊情况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为方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可委派指定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职工死亡证明、单位存款账户的账号和开户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银行存款账户的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单位办理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注:A、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代领人还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C、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问题答疑:住房公积金贷款示例答疑
1、我们夫妻双方都正常交公积金,现有公积金余额分别为28000元和26000元,我们购买了一套面积为89.23平方米,总价为823000元的房屋,以前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答:(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823000×(1-20%)=658400元。
(二)根据夫妻住房公积金缴存合并余额的10倍计算,(28000+26000)×10=54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小值540000元
54万元未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故贷款额度按54万元计算。
你最多能贷54万元。
2、我们夫妻只有一方正常交公积金,现有公积金余额为5000元,我们现在第一次购房,房屋面积为75.35平方米,总价为695000元,并能提供购买住房为首套住房的证明,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答:(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比例)695000×(1-20%)=556000元。
(二)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5000×10=5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小值50000元
最后根据“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能提供其购买住房为首套住房证明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30万元的,可按30万元计算。”政策的相关规定。
你最多能贷30万元。
3、我们夫妻双方都正常交公积金,现有公积金余额分别为8000元和6000元,我们现在第一次购房面积为89.23平方米,总价为823000元,并能提供购买住房为首套房的证明,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答:(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823000×(1-20%)=658400元。
(二)根据夫妻住房公积金缴存合并余额的10倍计算,(8000+6000)×10=14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小值140000元
最后根据“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能提供其购买住房为首套住房证明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60万元的,可按60万元计算。”政策的相关规定。
你最多能贷60万元。
4、我们夫妻只有一方正常交公积金,现有公积金余额为38000元,我们现在购买了面积为103.5平方米,总价为920000元的房屋,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啊?
答:(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920000×(1-30%)=644000元。
(二)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38000×10=38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小值380000元
38万元超过了借款人一人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故贷款额度按30万元计算。
你最多能贷30万元。
5、我们夫妻双方都正常交公积金,现有公积金余额分别为18000元和13000元,且我们双方单位都正常交新职工住房补贴,新职工住房补贴余额分别为11000元和9000元。我们现在购买了面积为118.73平米,总价为1036000元的房屋,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答(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1036000×(1-30%)=725200元
(二)根据夫妻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合并余额的10倍计算,(18000+13000+11000+9000)×10=51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小值510000元
51万元未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故贷款额度按51万元计算。
你最多能贷51万元。
6、我们夫妻双方均正常交公积金,现有公积金余额分别为58000元和35000元,我原有一套公积金贷款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2009年10月已还清,现准备购买一套面积为103.5平方米,总价为920000元的商品房,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答:由于你的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你可以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计算如下:
(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920000×(1-30%)=644000元。
(二)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58000+35000)×10=93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小值644000元
644000元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故贷款额度按60万元计算。
你最多能贷60万元,但由于你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执行上浮10%的公积金利率。
7、我们夫妻双方均正常汇缴公积金,之前曾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商品房,面积为120平方米,现在已经还清,请问公积金贷款新政后,我们是否还能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呢?
答:按照公积金贷款新政,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故你们可以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但需执行上浮10%的公积金利率。
8、我们夫妻双方均正常汇缴公积金,之前曾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在都已经还清,请问公积金贷款新政后,我们是否还能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呢?
答:按照公积金贷款新政,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由于你已经办理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现若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就是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了,故你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9、我现在的是离异单身,原来在婚内申请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原房屋面积为123平方米,离异后被判给了对方,原公积金贷款已正常还清,现我想以个人名义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请问可以吗?
答: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计入夫妻双方各自的公积金贷款次数。按照公积金贷款新政,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可以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故你可以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执行上浮10%的公积金利率。
10、我是刚从外地转入无锡工作的,原来在外地也正常汇缴公积金的,在无锡新单位汇缴公积金还未满6个月,请问,到了无锡我想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具体有什么政策规定?
答: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应提供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缴交情况证明,证明你在转移前的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且转入的无锡单位处于正常的汇缴状态并无欠缴,你在本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即可申办公积金贷款。
11、我正常交公积金,我的爱人是现役军官,我现有公积金余额为18000元,我们现在购买了面积为103.5平方米,总价为920000元的房屋,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啊?
答:你若能提供你爱人的军官或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部队政治部门或军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官证明,贷款额度可以以你的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
(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920000×(1-30%)=644000元。
(二)、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18000×20=36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小值360000元
36万元未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故贷款额度按36万元计算。
你最多能贷36万元。
12、我的还贷压力比较大,我的父母可以签约帮我一起还贷吗?
答:自最新或2022(历届)年4月1日起,住房产权人的同户直系亲属以及房屋产权共有人一并列入委托还贷的范围。
13、我是建行的住房贷款,我一定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委托还贷签约手续吗?
答:目前公积金中心和建行崇宁支行、建行开发区支行都可以办理委托还贷签约手续。为了方便你就近办理委托还贷签约手续,减少等待时间,你可以直接到建行崇宁支行、建行开发区支行办理委托还贷签约手续.
14、我今年4月份还贷提取现金后,在6月份到银行办理了提前还贷手续,明年什么时候可以再次办理柜面还贷?
答:职工再次办理柜面还贷须把提取的现金在银行进行提前还贷一年后方可办理。也就是说你要到明年6月份才可以再次办理柜面还贷。
15、我有两笔商业贷款,我和妻子是否可分别委托偿还两笔贷款?
答:抱歉,不可以。夫妻双方只能同时委托偿还一笔住房贷款。
16、我和妻子办理了公积金组合贷款,夫妻双方可以分别委托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吗?
答:抱歉,不可以。公积金组合贷款在《办法》中视同为公积金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两笔贷款,夫妻双方只能同时委托偿还其中一笔贷款。
17、我和妻子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夫妻双方可以分别进行逐年还贷和逐月还贷吗?
答:抱歉,不可以。在一笔贷款中夫妻双方只能选择一种委托还贷方式,在整个还贷期间,可以变更一次委托还贷方式。
18、住房贷款委托还贷手续可否代办?
答:抱歉,不可以。为了保护公积金所有人的权益,申请委托还贷必须由本人办理。
19、我一个月公积金交1800元,每个月公积金还贷1000元,逐月还贷是不是把我每个月交得1800公积金全部转到我的还贷银行卡上啊?
答:逐月还贷的转账资金是依据你的上月实际还贷额,即1000元进行转账,多余的部分仍留存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