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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中学,各事业办、民办中学:
为做好我市最新或2022(历届)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工作
中考报名工作由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各县招生办公室和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考生报名时间:最新或2022(历届)年4月11日至4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报名地点。
1.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学校报名。
2.有本市户口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生,作为社会考生在4月21日至4月22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公室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材料:(1)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2)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或初中毕业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三)参加中考以学生自愿为原则。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决定是否参加中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对于自愿不参加中考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材料,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在书面材料上签名。学校应当派人联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确认是否属实,以防学生弄虚作假。
各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中考。如果学校拒绝学生报名,将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四、报名资格的审查
(一)审查的要求。
各学校、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县招生办要认真做好对学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来操作执行。如发现有严重违反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