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江苏镇江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时间:11-16编辑:佚名 中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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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扎实做好最新或2022(历届)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促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最新或2022(历届)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努力实现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有利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镇江地方经济发展输送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在当年中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中职与本科“3+4”、中职与专科“3+3”、五年制高职、省属普通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所有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2.根据国家、省关于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统一要求,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起,全市普通高中取消“计划外招生(择校生)”,同时取消收取相应的“择校费”。

  3.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违规招收外省及我省其他市的考生。招生简章、招生广告须与招生计划相符,并到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学籍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任务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但高中阶段在校生、毕业生,以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取消学籍)、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考试资格不满一年的学生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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