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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要把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新生动力。要围绕我省农林牧渔和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各县的特点,同时根据各自的其他资源禀赋,依托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等要素,坚持产业强县、特色兴县,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找准定位,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关键,围绕包括绿色食品、资源开发、新型工业、商贸物流、健康旅游、金融服务等在内的“十大重点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链,争取每个县(市)重点培育发展1-2个立县特色支柱产业。推进与垦区、林区、矿区、油区、边区融合发展。加快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使之成为全省经济发展重要支撑。
要依托“十二五”时期在一些县(市)已经建成并具备承载能力的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特别是要利用好肇东、铁力、富锦、北安、肇州、依安等一批具有区域功能特征和产业优势特点的园区,继续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壮大产业规模,带动所辐射区域经济发展。
(三)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优化城镇化布局。依托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网,打造以哈尔滨为核心的“哈牡鸡七双佳”东环城市圈,努力建设“哈大齐北绥”西环城市圈,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龙江城镇化发展格局,强化哈尔滨核心拉动作用,增强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佳木斯等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副中心城市,推动县城、重点城镇和农垦、森工系统城镇发展。支持哈尔滨新区建设,发挥哈尔滨新区带动作用。推动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
提高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城镇人口变化趋势,加强公共交通、“三供三治”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落实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健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保障机制,完善服务网络,强化就业培训。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突出在城镇灵活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障,逐步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到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村屯合并,促进农村人口向交通便利地区集聚。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四)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文化强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和教育人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黑龙江优秀精神。
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加强文化人才培养,繁荣文化事业,打造文化精品,培育龙江文化品牌。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引导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倡导全民阅读。按市场规律挖掘组织文化元素,培育和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与时尚、旅游产业相融合,支持骨干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净化网络环境,传播正能量。
(五)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在创新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基础上,健全和拓展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融合体系和政策体系,建立各级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制定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专项规划。军民、军地协同,共同维护边境社会稳定和谐。推动军民领域协同创新,支持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科研生产能力的开放共享。加强与军工集团战略合作,推动先进技术转民用,开发特色高技术产品。增强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
五、巩固提升整体生态化优势,推进绿色发展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创新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巩固提升整体生态化优势,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建设“美丽龙江”。
(一)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依据主体功能定位,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国家公园试点。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强能耗管控,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鼓励绿色出行方式,实行公共交通优先,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扎实推进国家级低碳试点建设,培养公民绿色低碳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消费自觉。
(三)加快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把握工业化中后期生态资源宝贵价值,加快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建成全国最大的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把握食品消费安全、健康、时尚的需求趋势变化,加快推动绿色有机食品种植养殖、精深加工、储藏运输、市场营销全产业链发展,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绿色食品产业体系。
建设全国一流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挖掘释放森林、湿地、江河、湖泊、冰雪等旅游资源潜力和经济、生态、文化功能潜力,注重突出独特性、体验性、精致性和感染力,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整合,使旅游业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创建全国北方夏季健康养老基地。依托生态、医疗和绿色食品等供给保障能力,探索建立稳定多元投入的鼓励、引导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完善养老设施和专项服务,推动健康养老和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开发国内“候鸟式”养老旅游和以健康服务为重点的境外游客医疗旅游,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构建现代林中经济产业体系。充分利用林中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注重规模效益和科技创新,以林菌、林果、林药、花卉苗木、林业养殖等为重点发展现代林中经济,实现森林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利用绿色北药生产条件,扩大无害化道地药材种植,加快药材开发和精深加工,打造全国重要绿色北药种植和开发产业基地。
(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保护与修复工程和千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形成以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屏障、张广才岭和老爷岭森林生态屏障为主体,以松嫩平原、三江平原湿地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格局。
在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基础上,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推进防护林建设和退耕还林,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落实土壤保护行动计划,建立黑土地消耗补偿长效机制,实施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实施退耕还草还湿工程,加强草原和湿地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构建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五)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树立节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合理制定水价,推动水资源循环利用,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落实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实施大气、水域、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按标准控制使用劣质煤,减少雾霾等灾害天气。加强水污染治理,实现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六、全力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带动对外开放转型升级
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创新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以“龙江丝路带”为牵动,多点发力、延伸触角,拓展与沿线国家经贸投资合作,吸引产业聚集,加快形成以对俄开放为重点,面向欧美、东北亚、东南亚等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加快对俄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强与俄罗斯互动对接,共同推动跨境基础设施多点对接、互联互通,加快国际大通道建设。建设对接黑河公路大桥、同江铁路大桥、东宁界河公路大桥、黑瞎子岛口岸、俄滨海1号国际大通道、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三桥一岛一道一港”,构建联通内外、安全畅通、多种通道的跨境互联互通网络。构建国际客货运输网络,提升“哈俄欧”通道和“哈绥俄日韩”陆海联运通道功能,促进陆海联运、江海联运。培育和巩固哈尔滨机场面向东北亚门户机场功能,打造现代化国际物流枢纽。
(二)构建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对外开放平台
发挥地缘优势和合作基础优势,推动对俄合作资源整合,培育发展外向型服务业,加快建设哈尔滨对俄合作中心城市,不断提升沿边口岸城市开放功能,吸引外向型企业集聚,形成面向全国的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开放服务平台。完善开放平台,争取建设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临空经济区,建成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建设综合保税区,推动黑河、绥芬河、黑瞎子岛和同江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办好“中俄博览会”和“哈洽会”等大型展会,促进中俄互市贸易双向开通。推进通关便利化,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
(三)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聚集带
坚持“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吸引生产要素向“龙江丝路带”沿线转移,打造以装备制造、能源、采矿、化工、农业、林业为重点的跨境产业链,构建以跨境通道为依托和以通道沿线重点境内境外园区为载体的产业聚集带,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服务走出去,带动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快对外经贸合作转型升级,支持有实力企业赴俄合作创办经济实体,发展和拓展能源资源产业合作,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建设境外大宗商品产业基地和中俄产业配套的合作基地。完善对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境外产业园区完善功能、集聚产业,实现转型升级。推动旅游、科技、教育、文化、生态环保合作,加强对俄全方位交流合作。
(四)全面拓展对外开放合作
大力推进同“龙江丝路带”有关国家和地区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着力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推动对外交流合作向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发展,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窗口。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依托哈欧班列和“哈绥俄日韩”陆海联运大通道加强与欧洲和日韩合作,推进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农牧业合作,进一步扩大与美国、加拿大和东南亚的合作。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台合作。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扩大利用外资质量和规模。大力培育外向型经济增长点,加快拓展外部发展空间。
七、推进共享发展,建设幸福龙江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着力补齐短板,保障基本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以大兴安岭南麓特困县片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重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28个贫困县整体脱贫,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施策、精准推进、精准落地,因人因地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将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施整村推进,扩大贫困地区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覆盖面,加快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提高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健全定点扶贫机制,力争提前实现脱贫攻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