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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司法改革有什么亮点?小编为大家解读: 在全国6个试点改革省市中,上海率先拉开司法改革大幕。7月12日,上海司法改革启动。
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下称“上海司改方案”)。
上海司改方案包含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等5项内容,将对上海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管理,将有85%的司法人力资源投入办案,施行去行政化的薪酬管理制度。此外,法官、检察官也可以从优秀的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人才中公开选拔或调任。
上海司改方案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法检系统内的3类人员分配。完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被视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此举亦被视为司法去行政化的重要一步。
上海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小组组长姜平表示,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就是要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人员配备
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管理
上海司改方案从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破题,通过划分人员类别,核定法官、检察官员额;实行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上海计划用3——5年时间,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
“这是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亮点,也是最难点。”姜平说。
推行分类管理改革,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分成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大类,突出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用专业化、职业化稳定和提升法官、检察官队伍。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在司法队伍比例分别为33%、52%、15%,85%的司法人力资源将直接投入办案工作。
“长期以来,对司法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司法一线。”姜平称,“改革后,无论是法官、检察官助理,还是初级法官、检察官,都有单独职务序列和晋升通道。科学的人员分类,让法官、检察官职业前景可期。”
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说,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提高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解决目前法官、检察官队伍大、门槛低的问题,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当前,司法机关有一批法官、检察官从事的是行政、后勤等岗位工作,没有参加办案。今后,这些人要么选择去办案,要么放弃法官、检察官身份。建立司法人员“员额制”,一方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