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最新或2022(历届)学区划分,最新或2022(历届)青海最新或2022(历届)中小学学区划分

时间:02-07编辑:佚名 院校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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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家长和学生们了解自己孩子所就读的小学或是自己孩子的户口究竟在不在想要入读的中学的学区范围内,小编为您整理了《 最新或2022(历届)年青海省小升初学区划分(招生片区)明细一览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西宁市教育局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最新或2022(历届)年西宁市小升初政策正式对外公布。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小升初方案将有户口、无户口以及祖孙三代同一户籍等各种情况充分考虑进去,使得方案更合理、细腻、从而使得服务性更强。 

  今年西宁市城区小升初招生政策有五大变化 

  变化一:改进小学升初中报名方式。试行小升初毕业生基础信息网上采集,所有毕业生将在学生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填写、核实和修改。通过小学毕业生网上信息采集使生源总量与分布的统计分析、片区划分、统筹调剂环节更加科学、精细。最终实现统一公布招生信息、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时间、统一划分学区、统一招生程序、统一审核内容,统一公布招生范围、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的“八统一”。 

  变化二:完善流动人口入学条件。西宁市教育、公安、房产、税务等五部门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外来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来宁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可到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入学(升学)申请:(1)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户口本须含适龄儿童少年户籍);(2)适龄儿童少年原户籍地无监护人或有监护人而已经失去监护能力的证明材料;(3)法定监护人在西宁城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有效居(暂)住证;(4)法定监护人在西宁城区的有效房产证(含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5)在西宁城区经商、务工、柔性引智的法定监护人满一年以上的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及纳税证明、劳动合同、聘任证书。 

  变化三: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今年西宁市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学籍异动管理,特别是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严禁任何学校进行或变相进行插班招生。 

  变化四:有序地推进城郊对口招生。按教育部小升初对口直升原则,简化报名入学手续,将城南新区、城东经济开发区、城北生物园区等生源相对集中的小学直接划拨到相近的初中学校。并依据区域内毕业生人数、中小学校分布、交通、学校规模变化等情况,重新审核和调整四区对口直升学校,确保所划服务区内学龄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减少二次调剂分配。 

  变化五:健全招生录取监督管理机制。为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学区划分相对稳定基础上微调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根据学龄人口分布、招生学校办学规模、学位供给量、师资配置、教学仪器装备和义务教育普及率的要求,制定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划定学区是教育行政部门遵循学校招生计划与学区内学龄人口数相一致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学校周边生源分布和数量、当年学校招生计划,对应招生学校周边区域内街、路、巷、道划定。 

  近年来,由于旧城改造、小区建设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不断推进,各招生学校周边生源数量不断变化。采取学区动态管理是为了使学区划定适应不断变化的学情,确保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和招生计划有效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在进行学区动态管理时,会坚持遵循尊重历史形成和适度调整的原则,在保持招生学校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西宁市城区各小学小升初报名时间:最新或2022(历届)年5月25日-29日。具有西宁城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回宁生:最新或2022(历届)年6月2日-15日。 

  招生对象和报名 

  具有西宁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和小学阶段在西宁就读符合政策(法定监护人在西宁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固定居住地)的流动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列为西宁市小学升初中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应提交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具有西宁城区户籍,在西宁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持毕业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房产所有权证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在毕业学校统一报名。 

  (2)具有西宁市城区户籍、小学阶段未在西宁城区就读的,需要回西宁市初中就学的学生,须持学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行政区教育局报名。 

  (3)非西宁城区户籍,在西宁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持原户籍地户口本(含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在西宁的居住证、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房产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毕业学校报名并填写西宁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升学)报名申请表。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小学毕业生落户、迁户的时间,关系到总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因此,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户口迁移须在毕业上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完成。 

  有西宁户籍但居住地与户籍住址不一致的录取 

  具有西宁城区户籍,其居住地与户籍住址不一致、户籍户主、房产产权人与毕业生为非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不符合规定的有效时限(迁户有效时限应在小学毕业生毕业的上一年十二月底之前完成)的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录取入学。 

  流动人口子女如何录取 

  无西宁城区户籍,在西宁城区小学就读的流动人口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就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回原籍上学的,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本城区有稳定职业、有房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在确保到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前提下,调剂录取入学。 

  “条件入学”的有六大规定 

  “条件入学”是指具有西宁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法定监护人失去监护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而委托监护人监护,招生录取根据委托监护人户、房情况进行录取分配的方式。具体有以下规定: 

  (1)因公致残军、警、烈士,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因工作岗位或其他原因失去监护能力而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子女。须提供部队师级或省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现役军人身份证件; 

  (2)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因工作岗位或其他原因失去监护能力而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子女。须提供部队师级或省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现役军人身份证件; 

  (3)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因残疾失去监护子女能力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子女,须提供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危重病证明书; 

  (4)父母均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需要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子女,须提供厅(局)级或以上有关单位证明及本人工作证件; 

  (5)父母均响应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援外、支边任务,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子女,须提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以上(含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6)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引进的在西宁尚未落户的高级人才、外国专家、经商创业者的子女,须提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以上(含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城区拆迁户子女小学升初中如何录取? 

  (一)属原址回迁且符合原居住地入学条件的,在原居住地划片入学,也可在过渡地统筹安排入学; 

  (二)属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的,在安置地划片入学; 

  (三)属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在过渡地相对就近调剂分配入学。 

  父母三代同一户籍如何录取 

  (一)因父(母)无房产而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共同居住、使用同一西宁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依据户口本、房产证、学区划分方案,统一录取入学。 

  (二)父(母)有房产而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共同居住、使用同一西宁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部分学校小学升初中实行“直升入学” 

  “直升入学”是指就读于城郊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若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的户、房地址发生迁移的,可以申请到现户、房所在地调剂入学。 

  此外,具有西宁城区集体户口或集体房产毕业生,报名审核时须提供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本或集体房产证复印件及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件,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后,依据招生相关政策分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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