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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长沙社保局或各区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对象】:医疗保险参保人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31-12333/84907626
【监督电话】:0731-84907625
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情形:
1、已办理异地安置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
2、单位外派长期驻外工作住院医疗费用;
3、探亲访友、因私外出期间突发急症必须住院治疗费用;
4、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地住院医疗费用;
5、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权限的定点医院审核确定,确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原因需转异地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
报销材料:
1、身份证、医保手册;
2、长沙银行存折/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3、加盖医院公章的有效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医院级别证明;
4、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县级以下区、乡镇、街道卫生院、厂矿职工医院住院);
5、入院病历/急诊病历(因私外出急诊住院);
6、转诊转治审批单(经授权定点医院办理了转诊手续住院);
7、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地的住院);
8、入院记录、急诊病历、证明材料(因意外伤害住院,证明材料是指受伤详细记录);
9、急诊留观病历(住院前72小时内发生的不间断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
10、急诊留观病历、死亡证明及家属关系证明(经连续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
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单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到各业务经办窗口提交报销资料;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按政策报帐,直接转账到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卡或长沙银行账户;
4、参保人在银行任一网点或银联柜员机上刷卡核查或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