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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合肥市跨省医保转移流程及怎么报销
合肥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1、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参保人员在异地(不含港、澳、台)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应在三日内(节假日顺延)通知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三科(电话:0551-63536111),医疗终结一个月内,凭社保卡、出院小结、急诊病历、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发票等在医疗管理三科结算。
2、异地转院(诊):参保人员因所患疾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诊断已明确,但无治疗手段的,可持三级定点医院转院意见《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申请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院手续,转往约定的京、沪两地医疗机构;医疗终结一个月内,凭社保卡、出院小结、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在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三科结算。
3、异地安置:符合异地安置条件的参保退休人员,应填写《合肥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登记表》,在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三科办理异地安置登记。
患有政策规定特殊病的,经我市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集中鉴定,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病门诊卡;已办理本市特殊病门诊卡的,凭卡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为方便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购药,2006年4月1日社保卡开始使用后,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暂不划入社保卡内,仍按原方式划入医保个人帐户储蓄存折中,2007年1月起,已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企业退休人员经个人申请,可直接划入养老金社会发放存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回合肥住院的可持社保卡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住院医疗费结算:住院后五日内(节假日顺延)通知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三科,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一个月内, 凭社保卡、出院小结、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在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三科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结算:当年7月和次年1月在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三科结算。
省内住院异地结算全面实现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全省医保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之外的省内其他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无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在出院时即时报销结算。这与传统报销方式相比,减轻了垫付资金的压力,减少了来回报销的繁琐程度,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目前,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共有72家,基本涵盖了省内所有的三甲医院。
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异地结算仅限于住院费用,特殊病门诊和药店暂时还不能实现。据悉,特殊病目前各市标准都不一样,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会将不同的病定为特殊病,有的市只有七八种,而有的市有20种。但特殊病费用异地结算是未来的趋势,也是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另外,药店买药涉及个人账户支付,目前大多数人没有领到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而且涉及银行结算的手续费,想要立即实现起来也有难度。
正在探索跨省异地结算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将探索建立跨省医保费用即时结算机制。说起医保跨省结算,合肥市和上海市已经做过一些尝试。早在2004年,合肥就在上海实现了特殊的“异地结算”。每年7月和12月,合肥医保中心都要赴上海一趟,专门租借会议室,为在上海超过1万的异地安置人员报销医药费。这些上海异地安置人员,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海支援安徽的建设者。合肥市医保中心在上海试点,允许异地安置人员在上海选择1到3级医院各一家,作为定点医院。但合肥与上海还只是“人工结算”,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联网异地结算。
而目前,国务院医改办也要求最新或2022(历届)年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重点针对退休职工、农民工等人群研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延伸阅读:
为进一步提升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能力,我省启动了异地就医双向联网结算工作。在借鉴推动单向联网结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全面推进分批上线的工作模式。除合肥市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外,省内其他15个未实现双向联网结算的市分三批上线。
今年8月10日
全面完成:
我省完成异地就医双向联网结算上线。至此,可以说,省内全面实现异地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