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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最新或2022(历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正式出台。全市4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确保在4月15日发放到位。
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省规定,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普调体现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挂钩
国家决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调10%,是指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不是指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上调10%。国家明确要求,养老金普调要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
由于目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悬殊,如果继续按照往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其差距会越来越大。按照今年省规定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将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就不至于拉得过大。
根据江苏省的规定,今年普调包括三项: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继续给予适当倾斜
近年来国家和省每年制定养老金调整政策时,都在普调的基础上对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今年,按照省统一要求,我市对上列三项普调增加总额低于240元的人员,再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3%计算增加额,增加额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规定不得高于240元。
■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养老金
由于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但养老金总体水平仍然偏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