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感谢访问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东莞市最新补交养老保险政策如下是最新东莞市补交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详解说明里面有我们补交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暂定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莞个人养老保险转移,东莞职工养老保险补缴(补交),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东莞异地养老保险转移,跨省转移养老保险方法。
离厂回家过,明再返莞找工,期间是否要转移社保关系呢根据东莞市社保局下发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通知,莞内变动工作单位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停止退保令,让不少习惯带着社保金回家过的外来工不得不改变计划。近日,随着该政策的继续推进,不少外来工开始涌进各社保分局办理起社保转移申请。然而,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发现,不少提出办理转移申请的外来工其实并不需要转移。
社保部门负责人说,养老保险关系跨地转移是为了保证外来工基本养老权益的,但并不代表所有过回家的外来工都必须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其中,确定明仍会回莞就业的外来工,其养老保险关系是不用转移的。若返莞后变换工作单位,在新用人单位办理了参保手续后就可以直接接续原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该负责人还就转移参保人未重新就业和特殊龄段人口到非户籍所在地参保的社保转移办理情况。其中,跨省转移的参保人没有重新就业参保的,可提交转移申请并获取社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时由东莞保留,待其在转入地重新就业或以其他方式参加养老保险后再转入;而男性满50周岁和女性满40周岁并到非户籍所地就业参保的,其个人基本养老关系将由东莞保留,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保险账户,无需办理社保转移。
在本市换工作
不需办理转移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本市范围内变换工作单位的话那么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只要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就可以直接接续原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果暂时未找到新工作没有新的转移接收单位的话参保人员则需要办理停保手续。
工作人员表示参保人个人不需要另外办理这一手续参保单位会有相应的社保专员办理。
省内
转移政策还没确定
≡于跨省转移以及本市停保等问题社保部门都进行了相关的解答但是省内如何转移仍然是众多参保人关心的问题。
不过昨日社保部门表示省内转移政策需要什么资料具体如何转移仍未确定。
另外工作人员解答整个转移的过程将在45天内完成。在办理的流程中在新就业地参保本人只需要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其他的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都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这样就避免了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
跨省转移三步走
1、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障分局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2、参保人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没有重新就业参保以及男性满50周岁和女性满40周岁并到非户籍所地就业参保的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由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答疑
1、我的身份证是第一代的能办理社保转移吗
如果你的第一代身份证是真实有效的而且与社保系统的参保资料一致就可以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2、我在20099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社保还停在那里。现在不能退保了那失业保险还可以领吗
∏本市户籍参保人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按原办法执行,即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政策的调整社保部门仍在对系统进行调试。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急需转移的参保人可以先办理申领手续提供本人的银行账户在社保部门的准备工作完成以后即可转账给参保人。
3、达到退休龄未满缴费限怎么办我是湖南籍的一名女工工厂从20011月起为我办理的社会保险我的出生时间是1961到我就50岁了到了法定的退休龄可是我的参保时间超过10不到15。这样的情况下我退休后能不能领退休金对于我这样的第一代外出务工者有没有特别的规定能不能补交未满限的社保金呢
19987月后参保或在7月前未能达到退休龄的参保人都必须缴满15达到退休龄时才能申请退休。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把社保关系转回家里看家乡那边能否继续延缴直至退休。养老保险一般不能补缴。
养老保险费现可补缴
三大条件
一、东莞户籍
〓、19786月1日至199312月31日期间离开原市属单位(含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原固定工(含干部)
三、其离开原市属单位前的工作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限
申请规定
←合条件的人员需要提供个人档案并通过审核才能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报讯 (记者 张欣仪) 如果你符合三个条件就可以到市社会保障局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缴费限可以计算到你已有的缴费限中;如果符合条件你就能按时领取养老保险金了。
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解决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莞通过一次性缴费的办法来解决这些早期离开市属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
一次性缴费的基数和缴费比例等都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制定。目前这一通知已经在东莞实施。
记者在市社会保障局看到已有大批市民前来咨询也有不少离退人员已经通过确认正在填写审核表。
申请补缴须符合三大条件
申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金必须满足三大条件,东莞户籍;19786月1日至199312月31日期间离开原市属单位(含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原固定工(含干部);其离开原市属单位前的工作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限。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这类人员一般龄偏大没有参保或参保时间短。因而到退休龄时往往还达不到累计最低缴费限难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该通知实施后可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后顾之忧。
一次性缴费基数为1170元
昨日记者在市社保局采访了来自莞城的梁阿婆。梁阿婆和丈夫原来都是莞城水上运输公司的职工他们的档案已经通过审核。梁阿婆说因为以前没有买养老保险现在每个月她只有200来元的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梁阿婆申请通过后她和丈夫每个月可以各领到约600元的养老金。
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提供个人档案并通过审核这样才能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东莞一次性缴费的基数为1170元(2000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18%。
特别提醒的是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从2001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一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在缴清全部费用后按其一次性缴费基数的11%划入本人职保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职保统筹基金。
仍未达到领取限可继续申请
如果您符合条件进行了一次性补缴而且已经达到法定退休龄的但是累计限达不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还可以按照省相关文件申请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到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为止。
如果您符合条件但是在该通知实施前已经领取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您可以选择全额退还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后按照上述的缴费办法办理一次性缴费、补缴或继续缴费直到符合市相关文件规定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
如果您现在已经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又符合上面两个条件的按照规定的缴费办法一次性缴费后一次性缴费的限可以和原缴费限合并计算。
从市社保局获悉三类老人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已超过了法定退休龄并一直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没有缴够15的;农村居民接近退休龄或退休不久的但基本养老保险费没有缴够15的;从未参加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职保目前已到了退休龄的。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市城乡一体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4个月来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凸显出来。近日市社保局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三类人养老保险权益的意见并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实施。
市社保局昨日还表示以村(居)委会为单位领取200元/月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户籍迁出市外或出境定居后停止发放其200元/月的养老金。
NO.1
5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
超过退休龄 养老金没缴够
5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
问题,一些老人超过了法定退休龄并一直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没有缴够15。他们有能力一次性完成15补缴也希望一次性完成补缴。南城的退休工人老冯就这样告诉记者他想一次性完成15补缴早些享受养老金。
政策,市政府同意这部分老人可以一次性补缴满15。
解读,(一)补缴条件界定。超过法定退休龄且仍在履行延续缴费义务的本市户籍参保人经本人申请可按市政府规定的费基、费率、时限履行一次性补缴义务。
(二)补缴时间段界定。在参保人职保实际缴费月数的基础上从参保人职保(含镇属A档和农保)首次参保月往前推算直至一次性补缴至满15(含原已缴职保限不含镇属A档或农保限)。
(三)缴费基数和费率。1.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759元×60%=1655.4元)进行补缴。
2.按办理补缴手续时正常缴费的费率进行补缴即单位缴纳费率为12%个人缴纳费率为8%共20%。
3.缴费类别默认为参保人当前职保的缴费类别。
(四)办理时间为5月1日至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NO.2
可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接近退休龄或退休不久 养老金没缴够
可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问题,按照东莞市有关规定农村居民接近退休龄或退休不久的但基本养老保险费没有缴够15的可以一次性完成补缴。去11月市政府已同意部分人可提前补缴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但到目前还是有部分人没完成办理提前补缴手续。
政策,按办理补缴手续时正常缴费的费基和费率补办一次性补缴手续。
解读,单位补缴资金由市、镇(街)、村(居)委会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分担。
NO.3
5月28日前通过特殊方式申领
达到退休龄 没缴过养老金
5月28日前通过特殊方式申领
问题,一些本市户籍原农(居)民(东莞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前已为东莞市户籍的人员)从未参加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职保目前龄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龄。也就是说这部分老人从来没有参加过养老保险而他们已经到了或超过退休龄了。他们多数属于职业不固定者或没职业者。
政策,通过特殊申领方式将其纳入领取基本养老金范围。
解读,(一)办理特殊申领业务申请人须向当地社保分局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连同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的东莞市农(居)民特殊申领基本养老金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婚迁人员特殊申领业务的办理。对于在原农保制度实施前(即200012月31日前)已与本市户籍农(居)民结婚但其户籍一直到婚后若干才正式迁入本市的婚迁人员办理特殊申领业务时还须向当地社保分局提交本人申请、村(居)委会证明、结婚证明等材料。
(三)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