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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养老金何时补发,江苏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时间最新政策消息
江苏省养老金并轨方案最新消息
昨日国务院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制度改革的决定这也意味着养老金双规制正式成为历史。国家的改革办法已正式出台那么江苏情况如何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将会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尽快落实但具体的时间表还没有。记者了解到末江苏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24万人。
所谓养老双轨制指的是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目前江苏针对不同的人群有三种养老保险制度分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9月底江苏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49.70万人其中缴费人数1807.86万人参保率继续稳定在95%以上。江苏已连续10以10%左右的幅度上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目前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到2236元。
1月14日国务院以国发〔〕2号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决定要求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限累计满15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限(含视同缴费限下同)累计满15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龄但个人缴费限累计不满15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