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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局根据河南省要求,将再次上调南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为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此次调整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的政策,其中,普遍调整主要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首先,对截至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其次,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此次上调将有17.45万人受益,月增加总额为3498.43万元。调整所需的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南阳市企业养老保险部门正在多方努力,确保将增加的养老金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