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详细内容教学

时间:09-23编辑:佚名 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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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一、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

  注: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可以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加计扣除: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和在外国工作的中国人,费用扣除总额为4800元。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减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净额为应纳所得税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动报酬

  适用税率20%,按次征收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劳动报酬

  注:如果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稿酬所得

  和劳务报酬一样,在次基础之上减征30%,即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按次计征

  注: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分次支付合并计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八、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10%

  (2)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10%。

  以每次(月)收入额1000为例,应纳税额=[1000-准予扣除项目-800(如果有修缮费的的话,且大于800元,小于的话按实际额扣除)]*(1-20%)*10%。

  九、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十、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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