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运城低保补助标准及申请低保的条件规定

时间:11-16编辑:佚名 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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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最新或2022(历届)年〕35号)精神,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晋民发〔最新或2022(历届)年〕21号)和《关于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晋民发〔最新或2022(历届)年〕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市低保标准(单位:人/月)
  盐湖区450元,永济市、河津市、芮城县、新绛县、稷山县、夏县420元,临猗县、万荣县、闻喜县、绛县、平陆县、垣曲县400元。
  二、农村低保标准(单位:人/年)
  盐湖区2784元,永济市、河津市、闻喜县2724元,芮城县、临猗县、万荣县、新绛县、稷山县、夏县、绛县、平陆县、垣曲县2664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单位:人/年)
  集中供养:盐湖区、永济市、河津市、临猗县、稷山县5300元,芮城县、闻喜县、绛县、平陆县、垣曲县4800元,万荣县、新绛县、夏县4400元。
  分散供养:盐湖区、永济市、河津市、临猗县、稷山县3500元,芮城县、闻喜县、绛县、平陆县、垣曲县3200元,万荣县、新绛县、夏县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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