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新乡市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新乡市农民征地赔偿补贴标准文件

时间:09-25编辑:佚名 行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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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经高新区管委会、关堤乡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塔小庄村、白马村村民委员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将经省政府批准征收的塔小庄村、白马村土地(具体位置及四至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本次征收新乡高新区关堤乡塔小庄村集体土地3.8147公顷(合:57.2205亩、其中耕地52.929亩)、白马村集体土地1.0357公顷(合:15.5355亩、其中耕地15.3255亩),合计4.8504公顷(合:72.756亩、其中耕地68.2545亩)。

  二、土地补偿费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塔小庄村区片价为7.1万元/亩,共计406.26555万元(肆佰零陆万贰仟陆佰伍拾伍元伍角整);白马村区片价为7.1万元/亩,共计110.30205万元(壹佰壹拾万零叁仟零贰拾元伍角整)。以上费用分别支付给高新区关堤乡塔小庄村和白马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依据我市【新政文[最新或2022(历届)年]98号】规定据实补偿。

  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对本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送达新乡市征地事务所或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科。征求意见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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