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内江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内江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时间:09-24编辑:佚名 行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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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主席台左起:市征收中心主任、市棚改办专职副主任刘卫东,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吴芝奇,市委宣传部新闻外宣科副科长张廷付,
市棚改办政策法规科科长胡俊

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前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市棚改办感谢大家对我市棚户区改造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关注和关心,以及长期的有关新闻报道。下面就我市今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进行简要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促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高效推进,最新或2022(历届)年我市努力创新政策,积极谋划安排,务求惠民实效,助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总体情况
  最新或2022(历届)年我市中心城区纳入市本级统筹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计6个,分别为新建村片区、滨江东路二期、新华路西二巷、牌楼片区、内棉二期、东兴旧城一期二批次,共计改造4364户,31.09万平方米。
  为保障市本级统筹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顺利开展,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目实施了分批启动:
  (1)已于7月13日正式启动实施新华路西二巷、东兴旧城运输71队棚改项目房屋模拟征收工作,在一周之内总签约率达到85%以上,进展良好。
  (2)7月28日启动新建村地块、滨江东路二期、内棉二期、东兴旧城阳光小区职工宿舍项目;
  (3)8月后适时启动牌楼棚户区。
  二、主要做法
  (一)确定工作目标
  按照4月15日全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川南片区)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推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我们确定了中心城区棚改工作两个目标:一是全面货币化安置;二是大力提升货币安置本地购房比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创新补偿方式
  在去年货币化安置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分析传统补偿方式存在弊端,放大群众利益,创新性的采取货币补偿与购房安置两种补偿方式,以购房安置替代传统的产权调换。对于选择购房安置的棚改居民,除享受原有产权调换补偿标准外,另外还增加了三项补贴政策,即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新购房屋面积、公摊面积购房补贴。继续增强普惠棚改居民力度,将住房安置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市场行为,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最大限度减少过渡期限,实现居民“出棚即可进楼”、“幸福由期货变现货”。
  (三)搭建购房平台。
  于全省范围内率先搭建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以此作为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本地购房率的重要措施。建立“互联网+房地产”模式,采用线上浏览,线下交易一站式服务,通过开发购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棚改居民上网即可了解政策法规、棚改动态、房源信息等内容;建立实体性办公场所“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引导1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入驻布展,提供22个楼盘4100余套符合条件房源,方便棚改居民现场查看、了解、对比、预订房源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实现购房安置过程的信息公开和快捷周到的一站式服务。
  同时,对通过购房服务中心自主购房的居民制定由房地产企业提供的最高可达150元/平方米的购房优惠等三项统一优惠措施,鼓励房地产企业自行给予其他优惠,并由政府另外提供8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最大限度的调动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提高市场存量商品房去化率。目前,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已于7月28日正式投入运行。
  (四)狠抓资金筹集。
  我市抢抓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有利时机,积极与国开行对接争取专项贷款资金,大力破解资金难题,并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拨付审批程序。截止目前,国开行省分行发放至市本级平台公司市安居公司专户上的一批次棚改项目贷款资金已达7.6亿元,二批次棚改项目2.7亿元。并积极做好国开行第三批次专项融资市本级棚改项目申贷工作。
  (五)强化组织保障。
  棚户区改造作为我市一号民生工程,为抓实抓牢该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及两区政府积极配合,注重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合力,并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重大问题协调制度等工作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大力提高一线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效确保了市本级统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目前先期启动实施的市中区新华路西二巷片区及东兴旧城运输71队职工宿舍两个棚改项目推进情况来看,签订补偿协议的棚改居民选择购房安置方式自主购房的比例达90%以上,说明今年政策与措施的推行获得棚改居民的高度认同和拥护,成效初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大力度,以政策为根本,以棚改居民的实际需求为立足点,以市场为导向,加速推动我市棚户区改造,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同时,以货币化安置为杠杆拉动刚需,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情况介绍完毕,下面有请记者朋友提问!

内江日报新媒体中心记者现场提问

  内江日报新媒体中心记者问:今年提出是要100%货币化安置,请详细解释购房安置与货币补偿的区别。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吴芝奇答:
  购房安置补偿方式是指以原有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标准为原则计算补偿金额,除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外,还包括三项惠民补贴:
  一是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补贴:按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评估单价与同期商品房销售均价的差额进行补贴,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补贴金额;
  二是新购房屋面积补贴。每户按2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补贴,补贴标准按同期商品房销售均价的30%进行计算;
  三是公摊面积购房补贴。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进行计算)增加20平方米后的20%计算公摊面积补贴金额,每平方米的补贴标准按同期商品房销售均价计算补贴。
  选择购房安置补偿方式的居民可通过购房服务平台自主选购征收部门推荐的由国有企业开发建设的定点楼盘房屋或选购入驻购房服务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其他商品房楼盘,其综合补偿款转为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
  购房安置补偿方式与货币补偿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货币补偿后可自由支配补偿款,而购房安置必须通过购房服务平台实现购房。

 

四川经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四川经济日报记者问:四川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是40%,内江提出全面货币化安置,请问这个目标在全省全国范围,内江是不是第一个提出?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吴芝奇答:今年四川省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的任务目标是40%,我市提出的目标是全面实施货币化安置,而且我市也正是朝着这个目标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尝试,提出棚改购房安置和货币补偿方式相结合,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这个目标我们不知道是不是第一个在全省全国范围内提出,但是我们坚信通过我们今年的努力,我市提出的全面货币化安置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内江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内江日报记者问:请介绍下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的情况。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吴芝奇答:
  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是今年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大胆尝试和创新,采用“互联网+房地产”以及“O2O”模式,实现“线上浏览,线下签约”,根本目的是惠民、利民、便民。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包括网上系统和实体平台,分别是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信息系统和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
  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信息系统为棚改居民购房的网上查询信息系统,通过多媒体、网络化、交互式的方式实现棚改居民与楼盘售房中心、购房服务中心的无缝对接。在该系统上,市民可清晰地查看到统一发布的房源信息(包括:楼盘名称、楼层、面积、户型、销售价格、交房时间、各项优惠措施等信息),实现房源信息及购房过程的信息公开,畅通居民购房路径,使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房源信息,为棚改居民作出购房决定当好助手和参谋。该信息系统将于7月25日启用,其网址为www.njpg.org.cn。
  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位于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535号,建筑面积1060平方米,是为棚改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省时省心一站式购房服务的实体平台。该中心入驻有与棚改工作相关的各职能部门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为棚改居民办理政策咨询、对比算账、征收补偿合同签订、选购商品房、网签合同等业务,实现棚改居民“补偿+购房”一站式服务,使棚改居民购房不用满城跑,享受实在的优惠。
  目前,该中心入驻房地产开发企业16家(其中国有企业2家),为棚改居民提供21个楼盘,3500多套商品房房源选购。

  内江日报记者问:作为财力薄弱的内江,我们的棚改工作如何做到将群众的利益最大化,市委市政府做了哪些工作?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吴芝奇答: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内江的棚改工作,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全市改善民生的“一号工程”,并要求棚改工程要在观念和政策上创新,要放大群众利益,吃透国家棚改新政策,抢抓省政府与国开行开展棚改金融协作机遇,发挥货币杠杆作用,探索新模式。此外,市委、市政府还以“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为目的,以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为依托,积极组织本地房地产企业入驻并提供符合条件房源,在价格合理、公开透明、适当优惠、自主选择、有效监管等基础上,做好政策宣传与咨询、信息发布、手续办理等征补与购房“一站式”服务工作,鼓励、引导棚改居民购买存量商品房或征收部门提供的定点住房,有效提升群众棚改满意度和参与热情,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内江日报记者问:内江的棚改经验走在了全省前列,此次棚改我们还将进行哪些探索?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吴芝奇答:
  此次棚改我们还将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探索:
  一是实施货币化安置和购房安置补偿方式的结合,实施全货币化安置,探索全货币化安置提升棚改居民满意度和棚改热情的方式;
  二是由政府搭建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服务平台统一登记房源,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棚改居民通过购房服务平台自主选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探索最大限度实现棚改居民尽快入住安置房的途径。
 

内江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内江晚报记者问:请问发言人,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具体如何操作,目前有多少人通过这个平台买到了房,平台有哪些特色或亮点内容。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吴芝奇答:
  首先由棚改居民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附带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合同;然后由棚改居民通过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信息系统查看房源、对比算账,到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选购手续,签订认购协议;待征收补偿合同生效后,由棚改居民与售房单位通过网签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凡通过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购房的棚改居民均可享受以下优惠:
  1、购房补贴
  根据购房的时间段,分段享受按所购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定金额的购房补贴,每平方米最高可享受150元的补贴。
  2、维修资金补贴
  给予所购房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贴(电梯房为75元/平方米,楼梯房为60元/平方米)。
  3、物业服务费补贴:
  给予所购房屋三年物业服务费补贴,补贴标准按市场商品房物业服务费标准计算。
  4、财政补贴:
  给予棚改居民所购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的财政补贴。
  5、其他优惠:
  享受入驻购房服务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的其他优惠。
  以上补贴和优惠除第4项外均可直接抵扣购房款。
  目前,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已全面建成,将于7月28日正式运行。
  

甜橙网记者现场提问

  甜橙网记者问:棚改居民可通过购房服务平台购买到哪些楼盘的房屋?房屋的价格是怎样的?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吴芝奇答:
  目前,入驻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的楼盘房源均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期房或现房,包括万达广场、金科·中央公园城、金科·王府、金科·时代中心、邦泰·铂仕公馆、万晟城、世纪滨江、翡翠国际、锦华都、汉安天地等一批知名楼盘,楼盘基本涵盖中心城区的大中型楼盘,居民可通过购房服务平台自主选购到称心如意的商品房作为安置房。
  入驻内江市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的楼盘房源提供单位在房源入库时均承诺房源售价不高于该楼盘同期对外销售实际价格,是在对外实际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实现再优惠,因此棚改居民完全可放心通过购房服务平台购房,购房价格为楼盘最低优惠价格。
 

华西都市报记者现场提问

  华西都市报记者问:棚户区改造惠及民生,在棚改的创新举措中,我们有哪些举措走在全省前列?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吴芝奇答:
  在棚改的创新举措中,我们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举措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货币补偿上,我市在全省率先采用了“三个首次”的方法,即首次给予最大幅度的购房补贴、首次给予最长期限的过渡费支付、首次给予最优惠的公摊面积补贴。优惠政策得到了棚改居民的热烈反响,提高了棚改货币化安置率。
  二是在补偿方式的创新。补偿方式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今年,我市中心城区棚改工作将在去年大力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普惠居民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成果,实施货币补偿与购房安置相结合的补偿模式。
  三是在工作方式的创新。为了更好地便于居民了解政策,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集网上签约、数据统计为一体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网上签约管理系统,实行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网上签约;同时为了向棚改居民提供购房服务,我市搭建了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服务平台统一登记房源,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棚改居民通过购房服务平台自主选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最大限度实现棚改居民尽快入住安置房的愿望。
 

四川经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四川经济日报记者问:政府对棚改居民购房资金是否实施监管?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吴芝奇答:
  为维护棚改购房居民和售房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棚改居民购房资金的安全,棚改部门、征收部门、房管部门将对购房资金实施多方监管。
  棚改居民的购房资金首先由个人补偿专户支付至棚改购房资金监管方设置的购房资金监管专户内,由棚改购房资金监管方根据售房单位办理合同备案、商品房产权证及国土证的办理情况,分阶段向售方单位设置的售房资金监管专户划拨,纳入房管部门预售资金监管范围。

  内江电视台记者问:我市在推进棚改工作中,如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让棚改居民放心,满意?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棚改办常务副主任吴芝奇答:
  我市棚改工作将继续采用网上签约工作模式,通过实行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网上签约,随时向居民公布补偿政策、公布安置规划、公布签约情况,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为维护棚改购房居民和售房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棚改居民购房资金的安全,棚改部门、征收部门、房管部门将对购房资金实施多方监管,让棚改购房居民放心、满意。
  棚改居民的购房资金首先由个人补偿专户支付至棚改购房资金监管方设置的购房资金监管专户内,由棚改购房资金监管方根据售房单位办理合同备案、商品房产权证及国土证的办理情况,分阶段向售方单位设置的售房资金监管专户划拨,纳入房管部门预售资金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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