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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三龙铁路(延平段)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批复》(南政综〔最新或2022(历届)年〕42号)及《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南三龙铁路(延平段)扩能工程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延政文〔最新或2022(历届)年〕54号)精神,实施好南三龙铁路征迁安置工作,加快工作进度,促进南三龙铁路建设,现结合工作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及《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实施中需进一步落实的征迁安置事项,制定如下征迁安置补充方案。
一、本补充方案适用范围,该征迁安置补充方案,针对南三龙铁路(延平段)房屋征迁工作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及《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实施中确定为集中高层安置对象,不因安置点建设滞后而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而制定,本方案只适用于南三龙铁路征迁范围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确定为集中高层安置对象,其他形式安置的不在本范围内。
二、结合实际情况,房屋征迁高层集中安置补充增加货币兑付安置方式,按以下定价兑付被折迁人按产权置换方式征迁应予以提供的由高层安置点安置住宅或经营性用房面积相应的兑价,由被拆迁人自主选择异地选购房屋安置。
1、货币兑付方式中住房面积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的主房拆迁协议面积;
延政文〔最新或2022(历届)年〕54号第九条第3项规定的奖励面积,即:①按合法确定的主房面积10%奖励(每户不足10㎡补足10㎡,超过20㎡的封顶20㎡)②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齐全,无违法建设的私有自建房,两层以下(含两层)可享受以下优惠:总建筑层数为一层的,按其总建筑面积1:1.5安置。总建筑层数为一层半的按其总建筑面积1:1.25安置,总建筑层数为两层的按其总建筑面积1:1.13安置。以上①②项面积奖励措施只享受其中一条,不得重复享受,其他优惠政策不能列入货币兑付。
选择货币兑付安置的拆迁户,不再享延政文〔最新或2022(历届)年〕54号文件第六项第(一)条中,给予安置房内部隔墙和安装卫生洁具一次性每平方80元的补助。
选择货币兑付安置的拆迁户,不再享延政文〔最新或2022(历届)年〕54号文件第六项第(三)条中,因建筑结构原因,即安置房套型因素给予的一、二、三档(10㎡以内、10-20㎡、20-40㎡)的优惠价购买政策。
2、货币兑付方式中经营性用房面积的确认:
经营性用房面积按照延政文〔最新或2022(历届)年〕54号文件中的规定,并经拆迁公司和被拆迁人确认的面积。
3、采取自愿原则。相关镇、街道拆迁办和拆迁公司必须与被拆迁人签订相应的协议。
4、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兑付安置方式,其以货币兑付形式安置的面积相应部分的安置过渡期限按6个月计算(在兑付协议签订之前,已支付的按实际月份结算,不含在内),搬迁费按10元/㎡一次性给予 1次搬迁补助。
三、货币兑付方式单价确定。经双方确认的货币兑付安置面积,按高层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测算,根据测算确定每平方米造价,即:住房单价每平方米3700元,经营性用房单价每平方米8600元。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由相关镇、街道征迁办一次性付清。
选择货币兑付的依据延政文〔最新或2022(历届)年〕54号文件规定的根据被征收合法确认的房屋主房面积,实行“征一补一、以旧换新、互补差价”方式,具体建筑结构和成新补差价,按补差价表扣减结算货币兑付额。
四、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兑付安置方式,视被拆迁人自主选择异地选购房屋安置,视同货币补偿安置。
五、为促进被拆迁人用好安置补偿资金,不因资金使用不当影响今后生计,依据南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平市财政局下发的《南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南建综〔最新或2022(历届)年〕28号)精神,延平区人民政府建立货币安置被征收人选购商品房服务平台,为被征收人购房提供便利,被征收人<含户主及户主的成年子(女)、孙子(女)>货币化安置在延平辖区范围内依据《南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的期限(截止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选购新建商品住房用于安置的,由市政府按购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购房装修补贴,起点2万元,补助面积上限封顶为被征收房屋面积(经延平区南三龙铁路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盖章认定);实行部分产权调换安置的,补助面积应扣除产权调换面积。在政府商定团购优惠楼盘购买的,可享受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给予的团购优惠。(本条款实施截止日期为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31日)。安置对象将购买不足2年(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退还装修补贴。
为做到同一项目征迁标准的统一性,做到公平、公正,让支持征迁工作的征迁户得到更多的鼓励,对之前已签订征迁协议至本补充方案颁发实施期间被征收人<含户主及户主的成年子(女)、孙子(女)>货币化安置已在延平辖区范围内选购新建商品住房用于安置的,做单独统计上报,也应依据《南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由市政府按购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购房装修补贴,起点2万元,补助面积上限封顶为被征收房屋面积(经延平区南三龙铁路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盖章认定);实行部分产权调换安置的,补助面积应扣除产权调换面积。
依据《南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南建综〔最新或2022(历届)年〕28号)文件精神,被征收人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凭《购房合同》和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的货币化安置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并可按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子女入学和转学手续;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入学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学校应视同片内生源办理。
六、方案实施。本方案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并认真做好宣传协调工作,充分尊重被拆迁人的意愿,同时按相关程序签订货币兑付相关协议。
本补充安置方案由南平市延平区南三龙铁路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