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福建省计生条例,计生条例修改全文详细解读【新规定产假最低不得少于

时间:09-23编辑:佚名 行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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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计生条例,计生条例修改全文详细解读【新规定产假最低不得少于158天】

2月23日关于生二胎能得到的产假节目中说到福州的江先生轩子生于的12月23日距离新条例的发布实施有两个多月了江太太目前正在休假中按照原有条例的规定她的产假一共98天产前15天产后83天。

江先生有疑问像他们这种情况能够按照新条例把产假休到最多的180天吗权威部门的答案是啥呢

最近小伙伴们对于修改后的福建省计生条例都有很多疑问,正在休的产假能不能延长、二婚有没有婚假、再婚的子女数究竟怎么算……这个条例的修改是今2月1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并于第二天公布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会同福建省卫计委作了一份官方回应。今天由省卫计委作为法律实施部门向公众发布。回应里定下了这些事情关乎大家切身利益!赶紧来看,(备注,下文中的决定指的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产假、婚假

依法登记结婚的对象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符合政策生育的对象不管是一孩、二孩还是多孩均可依法享受决定规定的有关假期。

不管是一孩、二孩女方的产假都是158~180天啦!男方的照顾假都是15天!

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假都有15天!

婚假、产假、照顾假的有关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休完与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教师寒暑假重合的不顺延。对于国家标准高于省级标准的按照高限实行。

这一条老师们要特别注意了当产假遇上寒暑假没法延期了呢。

对于决定颁布实施前婚假、产假、照顾假等有关假期已经休完的不再给予延长。对于尚未或正在休婚假、产假、照顾假的应当按照决定的新规定执行。

正在休产假的妈妈们你们可以安心带孩子啦产假延长按新规定的158~180天执行!那158~180天究竟可以享受多少天也有答案了,

对于决定规定假期有区间腐的可由用工单位与申请人协商解决但最低不得少于158天。

何时生效

2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在全省全面实施。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不得以本单位相关规定尚未修改、尚未知晓、尚未通知等理由不遵守新修订的条例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很多粉丝向反映单位、公司或者居委会表示没有收到正式文件没法按新条例办理。粉丝们他们是错的!

生育子女数怎么算

这个问题问的人也很多主要是再婚的夫妻不知道能不能再生孩子。

决定中所称的子女数包括夫妻所生育、送养、遗弃的子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夫妻双方再婚前已经生育的子女均要列入子女数的统计。

比如一对夫妻双方均为再婚一方再婚前已有一孩子另一方再婚前已有两个孩子但一个判给了对方在计算子女数时就是双方合计已有3个孩子不属于再生育的申请对象。

这样就明白了只要自己生的娃不管有没有抚养权都算自己的生育子女数。

超生

全面两孩之前超生的还奉不罚!

在国家施行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规定之前(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

● 已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

● 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

● 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

计生条例修改后产假从原来最低98天提高到158天那生育津贴会多发么来看答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100号)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具体由负责生育津贴发放的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独生子女奖励费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自1月1日起对放弃再生育和落实二女绝育措施的家庭不再给予奖励;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相关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继续享受相关的优待与奖励。对及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十四周岁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领取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

对于1月1日之前已领壤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其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此前已享受奖励优惠的不退还。

生育登记怎么办

很多头一次当爹当妈的不太懂得怎么办生育登记常常为这个浪费了不少时间精力。来看标准做法吧。

一孩、二孩,

自1月1日起对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含流动人口)可自主安排生育孕前至生后三个月内均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街道)进行登记。对夫妻确实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可在登记后当尝证。

三孩,

● 对符合第三孩生育政策申请条件的夫妻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卫生计生部门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信息的依托基层工作网络由系统内部流转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受理

● 凡属于当地受理范围的受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 对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夫妻申请人无法到场、但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可以查证的只要申请材料齐全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村(居)计划生育管理员或近亲属代办。

● 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可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后办理。对以虚假承诺进行一、二孩登记或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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