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河北省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最新或2022(历届)退伍军人安置条例

时间:11-14编辑:佚名 新改革

【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本文最新退伍军人安置条例 河北省士官转业安置新政策是由朽为您精心整理由于该政策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的最新版士官转业新政策说明,

 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现英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

    第三条 城镇退役士兵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做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优待。 
  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实行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县(市、区)、市、省政府安排工作;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当地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政府不再为其安排工作。

    第四条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稳定服务的方针。

    第五条 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是各级政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都必须服从国家大局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第二章 计划制定与下达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是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计划的编制、下达和落实工作。驻冀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和驻全省各地的省直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计划由省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编制、统计、金融等有关部门负责向安置部门提供各单位的空缺编、人才需求、经济状况、人均收入等情况协助安置部门共同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七条 驻我省境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国有经济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必须按比例承担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比例按当城镇退役士兵总量的18%掌握。 
  企业单位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计划以当地上末在岗企业职工人数、在岗企业人均工资收入水平和当地当城镇退役士兵总量为依据按照职工比例均衡负

12
【猜你喜欢】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