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厦门市公车改革最新或2022(历届)消息公务用车标准管理办法说明

时间:09-22编辑:佚名 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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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假日公车须封存停驶

  “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要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为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要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为12万元以内的轿车。”这是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厦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作出的新规定。

  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配备。

  办法规定我市将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编制管理将公务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编制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主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编制数量根据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明起我市将参照中央车辆管理分类口径对公务用车实行分类定额标准。

  公务用车统一悬挂机关牌号

  办法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执法执勤用车、警卫用车、机关通信和处置突发事件用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违规使用双号牌装置严禁违规加挂、借用、挪用号牌严禁违规使用公安专段号牌和警灯警报器。此外办法也要求公务用车必须统一悬挂机关牌号便于社会监督。

  公务用车使用限超过8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提拔、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

  在公务车辆的使用上办法也给公车私用上了“锁”要求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公务车辆必须坚持回场停放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回场停放的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指定就近停车场或安全地点寄放并报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备案。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还应当封存停驶。

  办法严格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各单位、部门还应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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