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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陕西省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流程是朽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新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部分,赔偿项目及相关数据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通常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具体的赔偿项目及数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部分赔偿项目根据统计数据计算新的统计数据公布后赔偿标准应当依据新的数据计算“标准”也会发生变化】
二、相关数据(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1、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66元;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2元 (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目前未公布)。
2、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546元;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252元。
3、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853元(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待公布后更新)。
第二部分,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
一、医疗费(根据正规收款凭证结合相关证据确定)
1、计算方法,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挂号费门诊费检查费手术费其他医疗费用
2、律师提示,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二、误工费
1、计算方法,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受害人的固定收入×误工时间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1)误工费=受害人最近三平均收入×误工时间
(2)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或者,误工费=(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853元&pide;365天)×误工天数】(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更新此项赔偿标准)
(三)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律师提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瞿龙律师18091792508
三、护理费
1、计算方法,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误工费×护理期限×陪护人数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陪护人员劳务报酬×陪护时间 或(100元--150元)×陪护时间×陪护人数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
2、律师提示,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四、交通费 (以票据为凭)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2、律师提示,交通费包括但不限于公交车票、地铁票、出租车发票、火车票。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五、住宿费(凭据支付)
1、计算方法,住宿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或者参照当地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150元/天计算)
2、律师提示,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1、计算方法,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省内)/50元(省外)×住院天数
2、律师提示,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七、营养费
1、计算方法,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或20-50元/天×需补充营养的天数。
2、律师提示,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通常要有需要补充或者加强营养的医嘱或由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营养期限鉴定从目前的情况看需要支付营养费的法院一般按照20元/天的标准支持。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
八、残疾赔偿金
1、计算方法,
(1)受害人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的,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20×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20×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为61-74周岁的,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20-(受害人实际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20-(受害人实际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为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的,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5×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5×伤残赔偿指数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瞿龙律师18091792508
受害人不超过60周岁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如下(六十周岁以上的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计算),
(一)、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24366元×20=487320元;
二级伤残,487320元×90% =438588元;
三级伤残,487320元×80% =389856元;
四级伤残,487320元×70% =341124元;
五级伤残,487320元×60% =292392元;
六级伤残,487320元×50% =243660元;
七级伤残,487320元×40% =194928元;
八级伤残,487320元×30% =146196元;
九级伤残,487320元×20% =97464元;
十级伤残,487320元×10% =48732元。
(二)、农村居民,
提示,1、受害人虽然为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2、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计算。注意,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目前未公布,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1月23日公布的数据和2月9日发布的陕西民生经济调查报告、3月19日发布的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显示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2元笔者认为农村居民受害人可尝试以此数据为参考计算或者主张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并争取获得相应的赔偿。下列残疾赔偿金以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2元为参考数据计算,
一级伤残,7932元× 20=158640元;
二级伤残,158640元×90% =142776元;
三级伤残,158640元×80% =126912元;
四级伤残,158640元×70% =111048元;
五级伤残,158640元×60% =95184元;
六级伤残,158640元×50% =79320元;
七级伤残,158640元×40% =63456元;
八级伤残,158640元×30% =47592元;
九级伤残,158640元×20% =31728元;
十级伤残,158640元×10%=15864元。
2、律师提示,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26条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1、计算方法,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2、律师提示,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
十、丧葬费
1、计算方法,丧葬费=48853元/&pide;12个月×6个月=24426.5元(暂按此标准计算待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更新)
2、律师提示,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
1、计算方法(注意,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伤残赔偿指数),
(1)被抚养人为不满18周岁的,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7546元/×(18-被抚养人实际龄)&pide;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252元/×(18-被抚养人实际龄)&pide;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为18-60周岁的,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7546元/×20)&pide;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252元/×20)&pide;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为61-74周岁的,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7546元/×[20-(被扶养人实际龄-60岁)]}&pide;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252元/×[20-(被扶养人实际龄-60岁)]}&pide;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为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的,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7546元/×5)&pide;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252元/×5)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律师提示,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但六十周岁以上的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十二、死亡赔偿金
1、计算方法,
(1)受害人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的
死亡赔偿金,24366元×20= 487320元
(2)受害人为61-74周岁之间的,
死亡赔偿金,24366元×[20-(死亡人实际龄-60岁)]
(3)受害人为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的,
死亡赔偿金,24366元×5= 121830元
2、律师提示,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按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因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暂时无法确认的赔偿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保管待死亡人员身份确定后转交赔偿权利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计算。
注意,受害人为农村居民的应积极争却照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第17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第30条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1、计算方法,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与方法。一般构成伤残或者死亡的法院会根据伤残程度并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支持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但经鉴定未构成伤残的人民法院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情况较少确实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主张争取。
2、律师提示,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22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四、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1计算方法,根据财产损失的具体情况计算
2、律师提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3、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9条、20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
第三部分,特别提示
上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律师个人经验的总结将法律知识、积累的办案技巧、总结的办案经验进行整理意在让交通事故当事人了解其权益。实践中不同案件往往有不同的情况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确定、赔偿数额的计算和诉讼、调解等具有专业性不建议机械的直接依据此文作为索赔依据或者自行起诉具体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数额需要根据详细的案件情况确定可当面咨询律师更详细的了解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