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全国两会解读油价税收热点及油价税收提案

时间:09-23编辑:佚名 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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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关于油价税收热点解读,两会热点解读之油价税收提案

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光明日报记者提问“前段时间油价下跌财政部上调汽油税为什么财政部能够如此随意地调整汽油税全国人大是否没有尽职责”大会发言人傅莹表示税收法定条件已经逐渐成熟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都要通过人大决定。如果立法法修改获得通过税收法定落实进程将加快目标是最新或2022(历届)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趁着油价下调财政部门已经连续三次提高燃油消费税了这无疑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相比连续涨税的结果涨税的程序更为令人惊讶,不仅没有通过人大程序而且除了第一次调税明确提到“经国务院批准”后面两次连“经国务院批准”都不提了直接就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文件。 


油价涨跌是市场行为而燃油消费税调整是政府行为二者性质完全不同。非要将二者掺合在一起那么现在油价开始反弹公众自然要问,涨上去的燃油消费税何时开始下降多收的燃油消费税又都用到了哪里燃油消费税连着上涨以至于半个月调两回不符合税收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无疑是太随意、太任性了。 当然人大授权国务院决定税收事宜的“旧常态”至今没有被真正打破燃油消费税的随意调整因此很难说违法;但是四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此背景下的“随意涨税”显得刺眼——不仅将“税收权定”的弊端尽数呈现更在相当程度上倒逼着税收法定的加快落实。必然会被追问的是,既然国家已经提出要税收法定为什么相关部门仍在抢着搞“税收权定”就因为落实税收法定还没明确成文吗这算不算搞偷袭 “税收暂行条例”还那么多落实税收法定必然需要有一个过程才能将这些条例全部上升为法律;让人忧虑的是相关部门是否都可以抢在政策前夜搞一把偷袭在最新或2022(历届)之前只要税收法定原则还没有落实到哪部具体的法律就放肆地来几次“税收权定”再说如果是市场主体此类“钻政策空子”其实无可厚非;但既然是政府部门而且涉及严肃的征税议题关乎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搞偷袭是十分要不得的。 对政府部门来说不能想眷法钻税收法定原则执行期的空子跟立法进程赛跑——应该是尊重并敬畏而不是逃避并虚置。这个意义上财政部门接连上调燃油消费税实在是一个不好的示范。 
   新华社新华网记者,请问去国务院常务会提出要清理规范收费和基金现在老百姓交的油、电、水的附加费是不是有合理的法律依据另外在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普遍性降费的过程中间我们会先对哪些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开刀”呢

楼继伟,现在在水费和电费上确有一些附加收费。目前保留的都是有依据的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比如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这些都是有依据的。一些没有依据的已经被清理掉了。至于说能不能做新的改进通过其他的税收来解决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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