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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开启了中国改革发展的新征程,也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发展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履职,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
加强联系交流、注重述职问效。深入开展省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扎实推进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代表述职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系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架设沟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要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制度,建立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工作评议,注重监督实效。工作评议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促进"一赴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坚持征求意见求实,努力做到评得有理。注重部门评议工作群众性和针对性,在评议内容上,充分听取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在评议方法上,把对部门评议工作与代表建议办理结合起来,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关乎民生的大事要事结合起来,按照"抓热点、选重点、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评议内容。二是坚持查摆问题求实,努力做到评得有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评议工作必须把握的基本原则。首先要提高评议能力,做到敢评议、会评议、善评议。其次要把握真情实据,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选点察看等形式,广泛征求代表和群众意见,掌握评议的第一手资料。三是坚持现场询问求实,努力做到评得有力。当面锣、对面鼓,面对面开展评议是整个活动中最关键的节点。要及时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参评人大代表、受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评议大会,由受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专题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审议讨论,对重点问题现场向受评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或质询,部门负责人就提出的问题当场予以答复,然后进行评议表决,提出整改意见。
加强财政审查,注重集约增效。一是要加强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尤其要加快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督促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法定时限内提交预决算草案,将全部政府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决算管理,提高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二是要建立和完善预算监督制度。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理顺预算监督体制,明确党委、人大、政府的各自职能,正确处理好决策、监督、执行三者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预算监督制度。三是努力提高财政预计监督水平。一要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经济理论特别是财政知识的培训,切实解决代表听不懂财政报告、看不懂财政报表、监督无从下手等问题。二要加强和优化人大财经委队伍,选拔一些具有专业知识或者从事过经济工作的人员充实到人大财经部门,优化人大财经人员结构,切实加强预算监督工作力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