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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心得体会_【1】
日前,陕西省委出台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传递的信号是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这是对我省党建制度改革的一次再深化,也是激发全省各级各类干部谋发展促发展的新动能新活力。
推行鼓励激励机制,提振干部工作积极性。坚持导向激励,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综合运用精神、物质双重激励措施。突出表彰激励,让先进典型有荣誉感、自豪感、幸福感,让广大党员干部对标争先、奋发有为。探索容错纠错路径,营造干事创业的好环境。
容错纠错机制的应用对象定位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这批生力军上。明确容错界限,全方位、多角度地宣讲党的纪律规矩、廉zd规、方针政策,让所有干部知晓哪些是高压红线碰不得、哪些是能够先行先试可容错、哪些是无意过失可纠正的行为。实际工作中,应将容错与提醒、函询和诫勉相结合,对于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启动约谈、函询、提醒或诫勉程序,不做问责处理,全力为先行先试、勇于担当的人“兜住底”。全省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少数干部特权被清零、违规福利被取消后有些干部干工作做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不能仅靠思想政治教育,更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只有坚持用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把历次学习教育中的成熟做法固定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制度体系才会更加严密成熟。
好机制关键在落实。全省各级党政干部要带头学机制并自觉用在工作中,真正让有能力、肯干事、作风硬的干部脱颖而出,更好带动群众脱贫致富。“三项机制”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为基本依据,让干部能上能下有了标尺,为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在乡镇基层工作的广大党员干部,由于长期在一线默默奉献,相对来说晋升渠道比较窄,三项机制的提出,更加激发了他们服务基层的热情。“三项机制”传递出的强大正能量意义将更深远。
三项机制心得体会_【2】
随着反腐败和作风建设持续深入,一些政治信仰不坚定、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的干部开始出现庸政懒政的现象,有了“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心态,有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无为之举,针对这些现象,陕西省出台了“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无疑是提振党员干部信心的一剂良方。
“三项机制”分别是奖励机制,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奖励机制方案是把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各级干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的主要依据,还明确提出奖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能吃草,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极大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它的建立是给干部干事创新买份“意外保险”,为了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建立能上能下机制,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样的干事创业环境才有精气神,这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想干事的干部看到希望。
“三项机制”的出台是提振党政干部信心的一剂良方,是针对出现的干部庸政懒政的现象,这样的‘三管齐下’治懒奖勤机制一旦落实,将让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职务不能靠‘保’、日子不能靠混,也让众多清正廉洁、愿干事能干事的干部看到希望,卸下思想包袱、勇谋善为,敢啃‘硬骨头’,让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真正敢作敢为,有所作为。然而这些机制还必须要落实下去,否则纵有千条万条,不去落实就是‘白条’,只有正真落实,才能实现“三项机制”的自我价值,从而真正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
三项机制心得体会_【3】
据悉,陕西日前出台《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三项机制衔接配套是培养干部健康成长的新方法,各级部门应急时准确的运用到工作中去。
建立鼓励激励办法是干部成长的一剂良药,这一政策的出台在很多程度上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在办法中,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来推动干部对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干部成长的心理鸡汤。常在河边走,湿了鞋怎么办?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就是为了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在改革深水区,买了份"涉水意外险".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容错认定按照提出申请、调查核实和认定反馈的程序进行。
建立"能上能下"机制是干部成长的最终归宿。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WW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履职不力 领导干部就得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样的干事创业环境才有精气神。日前,《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出台,这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办法》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明确省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追责,一般按照报告、审核、报批、决定、谈话等程序进行。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