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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习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参考!
【学习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心得体会1】
按照市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安排,3月27日下午,江门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聂炳健同志带领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到市党员服务中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个一”活动——参观一次江门党建知识展览,听一段江门党史故事,观看一个党员教育视频课件。
首先参观党建知识展览,展览中设置了“为民篇”、“务实篇”、“清廉篇”以及“群众为我篇”四个篇章,通过巧妙的篇章设计,把江门共产党人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生动历史逐一展现在大家眼前。接着,江门市委党校罗金保老师给大家讲述了一个关于“广西右江根据地创始人余少杰”的故事,余少杰是鹤山人,他一生坚守党的信念,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在恩隆、奉议等136个乡成立了农民协会,发展会员9000多个,并发动和领导当地农民进行武装斗争,年仅21岁就为了党的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正如罗老师所说的,“英雄走了,英魂永存”。我们要向英雄学习,坚守一份对党的忠诚,坚守一份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坚守一份对群众路线的忠诚。
此外我们还观看了党员教育视频《农民工局长-陈家顺》。片中叙述了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家顺同志心系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全力为农民工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事迹。一个局长尚且能放下身段,融入基层,成就一段“卧底”传奇,我们还有什么可委屈的?陈家顺同志的崇高精神启示着我们,走群众路线必须植根于民,心系于民,情系于民。
从参观展览开始到观看视频结束,“三个一”活动一步步带领着我们党员由浅至深感悟群众路线真谛。我们深刻感受到,要始终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之情和感恩之心,把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更进一步推动粮食事业的发展。
【学习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心得体会2】
最近,按照市委、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学习了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面,我将本人学习《准则》的一些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共同学习、共同促进。
一、新《准则》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的廉洁自律要求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紧扣“廉洁自律”,去除与其无直接关系的条文。二是坚持正面倡导,将“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三是面向全体党员,将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突出“关键少数”,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要求。五是删繁就简,努力做到简洁、好懂、易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新准则三百余字,给人最深的感受就是“简劲”二字。虽然只有短短的8条,但它为全体党员干部设定了纪律“底线”和道德“高线”,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深刻认识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的现实意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当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反腐败斗争面临严峻复杂形势。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对我们党长期执政形成了严峻挑战。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和“鞭挞腐败、崇尚廉政”的良好氛围。
从严治党,反对腐败,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本任务是要全面端正党风,把党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从而使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回顾我们党的历史,甚至我们国家的发展史,不难看到,只要党风正,政风正,党的组织纯洁,党员干部能廉洁奉公,廉洁为民,党就会前进,就会发展,人民群众就会拥护和支持,党领导的事业就会不断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反之,如果党风不正,党的组织、党员以权谋私,侵害人民利益,人民群众就会反对,党就会脱离群众,失去群众,就会遭受挫折。所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严肃党的纪律,端正党风,使广大党员干部能立党为公,勤政为民。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更要以此为准绳,严以律己,廉洁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立足于本职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腐败现象逐渐侵入我们党内,侵蚀着党的的肌体,腐蚀着一些党员干部。无论什么形式的腐败现象,什么性质的腐败行为,其本质上者是侵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阻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都是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的。而腐败行为得不到惩处,腐败现象不能消除,实现中国梦就将成为一句空话。能不能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端正党风,解决党内的腐败现象,关系到党组织能不能得到纯洁,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因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纯洁我们党的队伍,使我们的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要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必须在日常工作中,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找准自己的位置,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该动的东西不动,不该讲的不讲,以真诚的态度,良好的服务为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做自己能做的事。
四、要加强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已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一是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二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
作为领导干部,我认为应该在三个方面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作为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动摇,为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奋斗不止,贡献自己的所有了力量,在所不辞。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当下,多种思想、思潮混杂,多元的价值追求混乱了一些人的价值观,苦乐观、人生观、幸福观。我们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任何场合下,都要以身作则,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传递正能量,宣传党的各想路线方针政策。三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事事有痕迹,处处有成效。要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要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人,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静得了神,睡的安稳。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学习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心得体会3】
95年前,中国共产党从嘉兴南湖小船出发,成为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和“开天辟地的大事变”,合格党员成为顶“天”立“地”的先锋战士。立“地”就 是守底线、接地气、扎根群众土壤,顶“天”就是立党为公、天下为公、以民为天。95年过去了,我们航行越远,越要铭记从哪里出发、为什么出发。开展“两学 一做”学习教育,核心是传承建党精神和唤醒先锋意识,走在时代前列,肩负人民重托。
合格的党员,贵在合乎人格和政治品格,追求高尚格调。合格是一种修养,与时代契合、与群众融合,知行合一;合格也是一种境界,尚合和,格物致 知,有大格局。入党誓词第一句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与“自愿”不同,“志愿”意味着共同的志向和愿望。“志”者,士气心声;“愿”者,原初之心。 从入党那天起,共产党员的别名叫崇高,有志愿精神,以百姓心为心。志愿奉献是共产党的根本精神,也是党员的精气神。
底线标准不等于党性标准。做党员先做人,守住人格底线和道德底线;做官先做事,遵守法律底线和政治底线。但是,学党章党规不止于底线,而止于至 善。党员要合“法理”,不违法违纪,更要合“天理”,崇高向善。党章第一章第2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共 产党人是追求共产主义的人,既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还讲共产主义道德。守住信仰高地,才能守住法纪底线。这种信仰要自“信”久“仰”,信念要真“信”常 “念”,不因事务繁忙而淡化精神追求,不因发展经济而“见物不见人”,也不因共产主义遥远而不谈理想、“躲避崇高”。
业务职责不代替党员职责。每个党员是社会成员与共产党员的角色统一,担负着“一岗双责”:在社会岗位尽职尽责,又在党组织中发挥作用,但第一身 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党章规定:“党员要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岗位职务有任期,党性修养无任期,党员职责严于公民义务。社 会职业有上下班和离退休,党员职责没有上下班和离退休。党支部是先锋队、战斗队,党员有“党员的样子”,不能用工作总结会或者党政联席会代替支部生活会, 也不能用理论学习代替党性锤炼,防止党员干部官僚化、党员作用平庸化。
干部身份不高于党员身份。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党员干部的最 大本色,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政治要求。与群众相比,党员没有高人一等和法外之权,都是普通人员;与党员相比,干部不是特殊党员,不是领导的私 仆,不能搞特权甚至凌驾于组织之上。职务岗位有层级,支部生活无等级。领导干部过民主生活,还要参加支部生活,这种“双重组织生活”旨在提醒领导干部,无 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党龄多长,都是党内平等一员,都要履行党员义务、兑现入党宣誓。致知公道是根本的“知道”,认知自己是最好的“知己”。做政治上的 “明白人”,首先要明白党员定位,不能用行政关系取代党内关系、用上下级关系代替同志关系,防止党内生活行政化、等级化和庸俗化。
合格党员,“有耻且格”。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在与党同心,不忘初心、不改初衷,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一个高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