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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学习党规党纪强化规矩意识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学习党规党纪强化规矩意识心得体会(一)
为深入践行“两学一做”活动,强化党章党纪学习,按院党总支布署及支部学习安排,最新或2022(历届)年7月1日下午,承德医学院中医学院教工党支部召开了“强化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辛丽娟主持。
辛丽娟指出本次学习研讨是“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中的第二个专题,强调了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的重要性。教工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自由发言,发言中,大家热情很高,都从不同角度对“强化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这一专题谈论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并且大家纷纷表示,研讨不是目的,通过研讨学到了什么,怎样付诸于行动才是开展研讨的最终意义。党总支梁广和书记指出,本次研讨解决了“为什么要增强看齐意识”,“怎样增强看齐意识”等问题。强调“两学一做”中“做”是关键,无论怎样“学”,最终都要落实到“做”上。最后,辛丽娟进行了总结:本次研讨会开展得很顺利,每名党员学习研讨的角度不同,但都是发自内心,很有广度和深度,希望全体教工党员坚持学习,不断提高。
通过此次学习研讨,全体教工党员的思想得到升华,明白了“强化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的内涵,同时也深刻理解了“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学习党规党纪强化规矩意识心得体会(二)
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和为政之要。我们要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牢记在心,切实把外在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自觉,让学习成为自己的一种兴趣、一种习惯、一种精神需要、一种生活方式,从而牢固树立廉洁意识。
一、认清形势,时刻保持危机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纪委加大反腐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廉政法规,严肃追究和惩处了一大批腐败蛀虫。腐败案件最深刻的警示,就是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近年来,我们党内所滋生的腐败现象让人深忧,所查处的腐败案件发人深省,所总结的腐败教训令人深思,我们从中受到了极大的触动,得到了深刻的警醒。
党风廉政建设从打击经济型腐败延伸到强调政治纪律。例如中纪委通报中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这说明,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经济腐败上,而是在不断强化党的政治、组织、作风等纪律。
党风廉政建设从突击性巡视扩展到常态化检查。例如巡视组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杀“回马枪”。这说明,党的反腐倡廉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永远在路上。从严治党的要求不会降低,党员廉洁自律的标准不会放低,党内监督具有严肃性、长期性和韧劲的特点。
二、认真学习,扎实掌握反腐利器
去年10月,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年,我也给我们法院干警上了廉洁司法党课,与他们一起学习交流了这两部党规。我认为,仅仅加强思想认识还是不够的,廉洁自律更需要明确具体的界限,切实可行的方法,让我们在工作生活中知道什么能做,哪些不可为。这两部重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内容明确、标准严格、方法清晰,为法院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我对两部党规的认识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内容更加科学。《准则》缩减了与国家法律有关的重复规定,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覆盖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
二是标准更加明确。《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经验,特别是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
三是操作更加可行。《条例》整合明晰了党纪的各项“负面清单”八个条款,明确了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和内容,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对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问题,明确了如何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方式方法,对解决个性问题有很强的操作性,防止和避免以往理解执行上的偏差。
三、拓展延伸,积极学习廉洁司法规定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廉洁司法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中央、中央政法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为此专门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体现了《准则》、《条例》的精神内涵,对我们当下明确司法底线、“红线”提出了新的要求。我认为这两部新规定也要研究学习,与《准则》、《条例》配套,全方位推进司法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方面,这两项规定为我们干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保障,建立了记录、通报,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责任追究等制度;另一方面,也规定了司法干警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相关责任。
尤为重要的是,《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对法院内部出现的各种过问案件行为进行了专门规定。我们司法干警要转变以前错误观念,认识到帮他人打探案情、通风报信,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违反规定转递涉案材料等,都是违规违纪行为。
四、融汇贯通,联系结合“两学一做”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如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其中“一学”就是学习共产党党章党规。我认为“两学一做”要扎实开展多层次学习。要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作为核心重点;要争做优秀党员,重点是要增强“四个意识”、争做“四讲四有”党员;还要争做“合格法官”。《准则》、《条例》的学习要以此为契机,放到“两学一做”活动当中去,知行合一,将党规作为实践活动的主题,同时在实践活动中深刻领悟党规。
温故知新,重温党章经典,学习重要讲话。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准则》、《条例》与党章就如同普通法和宪法的关系,两部规范的学习不能脱离党章,我认为应当对照研习。
立志发愿,成为优秀法官,争做合格党员。一名合格的党员要以党章为遵循,以群众为评判,以实绩为检验,任何思想理论的学习要想取得实效,都要在一个目标下进行,那就是争做一名合格党员。合格党员落实在司法工作中,便是争做优秀法官,要强化自身司法能力,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增强服务意识。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是我们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规范,也是对全体人民的庄严承诺。我将带领全院干警继续深入学习体会《准则》、《条例》的具体内容和深刻内涵,不断改造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同时,我们也将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效体现在促进执法办案、提升队伍素质、推进司法改革的实际效果上,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力争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