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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党员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欢迎大家查看!
【党员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1】
通过“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一名从事财政工作,为民理财的共产党员,一定要守纪律、讲规矩。相对与其他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财政工作者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更要在守纪律 讲规矩这六个字上下足功夫。
要敬畏纪律规矩,切实遵守党章。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前提条件就是要知道党规党纪有哪些,党的政治纪律有哪些政治规矩有哪些。党员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毫无例外地要遵守党的纪律。任何一名党员,不能因为是普通党员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要求,更不能因为是领导干部就拒绝接受纪律约束。通常来说,党的政治纪律是有明文规定的,而政治规矩是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长期的党内生活中已经约定俗成大家必须遵守的。所以,我们要通过持之以恒反复不断地学习,尤其是通过学习党章,用党的理论来武装头脑,切实弄明白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权力和义务,要懂得哪些可以为哪些不可为哪些必须为,也就是要当明白人,要树立头上三尺有神明的思想,要心存敬畏。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解决好思想问题是守纪律讲规矩的前提和基础。
要领会“两学一做”精髓,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务必要领会“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精髓,一定要加强党性锻炼,筑牢宗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宗旨意识。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其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那么,谁是群众?人民在哪里?对于普通财政工作人员来说,自己每天直接面对的工作对象就是人民群众。有一副著名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莫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楹联虽年代久远,但道理依然深刻适用。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不能成为游离群众之外的另类,要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谋实事解难事,力求做到群众满意;做合格党员就是要讲规矩守纪律,无规矩无以成方圆,一些党员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甚至身居官位尸位素餐,为官不为,严重影响党的形象。这就是没有规矩不守纪律的表现,我们作为党员要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要把党章党规作为规范自己行为的具体遵循,要真正做到把从严治党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按“两学一做”要求,切实加强自身修养。 “两学一做”言简意赅而又内涵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两学一做”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期望。历史证明,什么时候做到“守纪律 讲规矩”这六个字,党就坚强有力,从胜利走向胜利;偏离了这六个字,党员干部就会出问题,党的事业就会受挫折。现在,我们党面临的任务和挑战越来越艰巨 越来越繁重越来越复杂,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对党治国理政的考验之大前所未有。“两学一做”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时代要求,只有深刻领会“两学一做”的重大意义,才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才能凝聚起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才能为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保障 。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全体党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争做合格党员。
【党员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2】
党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监督部门,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必须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学在前头,做到实处,为社会各界当好示范表率,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一是讲政治,有信念,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有个形象的比喻:“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他反复强调,“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近年来,审计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取得了显著成就,这主要靠的就是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信念。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党的思想建设摆在首位,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的“主心骨”。要学党章党规,树立服从大局意识,在任何时候都要服从上级党委和局党组的决议,以干好审计工作为根本,绝不能为了个人私利忘记组织原则,更不能口是心非,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和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党员同志要坚持走在前面,当好审计事业发展的“先锋”。党员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身份,党员讲政治、有信念,既是义务,更是责任,要唤醒党员意识,不能混同于一般审计人员,必须勇于担当作为,在学习和审计工作中起模范作用,保持好审计机关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对那些党性不强、素质不高、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不合格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始终保持审计机关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领导干部要起好带头作用,竖起审计发展的“标杆”。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大家就会跟着学、照着做。在学习教育和日常工作中,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等领导同志一定要走在前列、当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层层示范、层层带动,上级带下级、领导带同志,在全局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工作格局。
二是讲规矩、有纪律,深化“铁军”品牌锻造。纪律和规矩是我们行为的约束和底线。作为监督者,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正人先正己,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挺在审计工作的前头。要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政治定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制度,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党支部建设,把规范组织生活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突出加强审计现场党支部建设,不仅要及时成立相关组织,而且要严肃认真地开展各项组织活动,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堡垒作用。要严格支部生活请销假和补课制度,通过随机现场列席、调阅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每个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充分发挥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拿起来、使用好,使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成为常态,发挥基层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廉政风险点的警惕,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分离”、“三项廉政承诺”等廉政制度,严格自我要求和自我约束,确保不出问题。要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提高审计质量,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确保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人员要逐级上报,严禁跑风漏气、私自处理,给整个工作造成被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组织要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执纪问责,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讲道德、有品行,始终保持良好审计形象。百行德为首,百业德为先,审计机关党员干部要争做行业的道德模范。领导干部要自觉锻炼党性和道德修养,要养成实实在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塑造高尚人格、正派品行。党员同志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追求健康情趣,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做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做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守护者。要坚持文明审计,始终谦虚谨慎、依法审慎、文明规范。在执行审计任务时,一言一行都要依法、文明,以理服人;要讲究方法、讲究技巧,多沟通、多商量;要依法作出审计处理,让审计结论更公允,让审计人员更有公信力。要提高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责任、忠诚、洁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要加强审计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审计干部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从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中汲取精髓,从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中中汲取力量,从我们身边的审计典型中得到启迪感悟,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时刻反躬自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微、慎独、慎微、慎友,努力保持审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是讲奉献、有作为,努力争创一流业绩。近年来,审计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样也是广大审计干部的无私奉献、埋头苦干、忘我工作的结果。新形势下,适应新要求、完成新要求,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必须要大力弘扬这种优良作风。要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地干好每一项工作,确保履职尽责到位。领导同志要真抓实干、敢于负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党组安排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全体审计人员要始终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坚持查深、查透,如实上报,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特别是党员同志,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要勇挑重担,不推诿,不懈怠,豁得出来、顶得上去,讲奉献、能吃苦;在荣誉和利益面前要懂得谦让。要用心尽责,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手头工作,认真落实“实高新严细”作风要求,努力把工作做细做扎实。要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按照刘家义审计长“三个区分”和“15个凡是”要求,紧紧围绕工作中心,积极作为、有效作为,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政策跟踪审计、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依法治国、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反腐倡廉等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要健全完善审计管理,把抓审计业务同抓审计管理相结合,在工作摆布中总结管理经验、发现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日常管理促进审计提质增效。要深化创新,在变革中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工作成效。要创新审计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要求;创新审计内容,扎实开展好宏观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创新工作机制,积极顺应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探索审计项目质量全程控制机制;创新组织方式,通过多专业有机融合、多层级优势互补、多部门高效协同,高质量完成复杂艰巨的审计任务;创新技术方法,积极推行信息化和大数据审计,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成效。
【党员两学一做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3】
守纪律、讲规矩是每个共产党员应有的自觉认识和行动。最近,全党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做,就是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义在于,它是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也是保持中国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个重大举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基础,“做”是行动关键。所以,我就和大家交流一下我在学习之后的一些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为什么要强调讲规矩、守纪律?
有一句老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实际上,规、矩最初是木匠师傅所用的一种工具。“规”是圆规,“矩”用来校正方形,是指曲尺。木匠师傅要做圆、做方,都要靠一副好规、好矩来作为他的坐标。“规、矩”最初作为木匠师傅的一种用语,经过发展、演化已经合并成了一个词,即规矩。这个“规矩”指的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定的法则、标准、规范或习惯,就是要讲规矩、有纪律,这也逐渐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一个用语。
共产党人也要讲规矩、有纪律,要遵守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如果没有规矩,中国共产党8000多万党员可能就是一盘散沙。所以一定要讲规矩,一定要有纪律。
最近,在习总书记的讲话中,对讲规矩作出了四个方面的论述。第一,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章程、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对每一个党员的刚性约束,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都必须遵守的纪律,也是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每一个党员都是国家公民,所以必须遵守国家对每一个公民的要求。第四,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斗争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也是需要遵守的。
习近平同志到河北省西柏坡时讲:“这个地方是立规矩的地方”。实际上1949年,中国共产党即将开始全国执政时就提出了六条规定: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这个规矩和纪律,中间有没有区别?细想起来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整体来讲,规矩的范围更广泛,但是还没有把它完全提炼形成一个刚性约束,但是对我们这些党员也有一定的要求。
所以,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政治纪律可以和规矩相提并论,有的已经成为刚性规定,有的还不是刚性的,还是没有完全成文的规矩,但是也必须要遵守。所以习总书记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所以说今天我们为什么来谈讲规矩、守纪律,和这个也是密切相关的。
现在强调要守规矩,就是肯定还有不守规矩的地方。那么具体有哪些不守规矩的地方、不守规矩的表现呢?这个在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以及日常生活中也都能够发现。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在原则立场上不能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在涉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原则性问题上,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或者对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乱加评点,这就属于不守规矩,这是不可以的。
第二个方面,在党内团结问题上,有些人不守规矩,搞小山头,搞小圈子,搞宗派主义,搞团团伙伙。这在我们党内也是不允许的。我们的党员干部来自五湖四海,所以不能够用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这些用语来称兄道弟、拉帮结派,这在党的纪律和规矩里面也是不允许的。
第三个方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这和一些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够,和纪律观念薄弱是密切相关的。有些人有重大问题也不向组织请示汇报,子女在国外定居,个人有几本因私护照,随意外出不报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这些都是违背党的纪律、不讲规矩的表现。
所以说我们今天重新提倡要讲政治规矩,讲守纪律的重要,就是要意识到共产党是有规矩、有纪律的,必须要通过讲规矩、有纪律来加强组织观念。加强组织观念的本质是什么?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所以说,重塑党的组织纪律性和约束性,净化我党的政治生态,是非常有意义、有必要的。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员的基本素养
守纪律、讲规矩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刚才我们讲,守纪律、讲规矩的最高层次、总的要求就是我们的党章。过去一段时间,很多党员对于党章的内容模糊了,没有牢记党章中规定的党的纲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组织、党的纪律、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等等。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先就把学习党章放在了第一位。党章是党的最高法规,也是党员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准则,内容非常丰富。其中,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两者是紧密相连的。
我们一般笼统地讲一大党章、二大党章,实际上,严格来讲,并不完全是这样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大——就是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的时候——提出来中国共产党纲领,这个纲领和现在说的党章有一定区别,但当初没有分得那么严格。这个纲领里包括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对党员的要求等,一共15条。实际上是14条,一大纲领留下来的两个版本——英文版和俄文版里,第11条都是遗漏的。不管怎么说,这个纲领把共产党的名称、性质、奋斗目标提出来了。
有关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纲领规定:“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强调所有的党员都必须组织起来,五个人以上就可以成立地方委员会。党员必须组织起来,必须在一定的组织范围内活动。那么,这个组织的范围、组织的名称是什么?就是刚才说的委员会。所以说,共产党自成立伊始,就是一个有一定要求和规范的组织。
纲领规定:“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看得出来,共产党一开始就是按一定的规矩组织起来的。大家都知道,中共一大召开的时候,全国只有50多个党员,但这50余人也不能是一盘散沙,也要按照一定的规矩组织起来,开展具体的活动。只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进入了这个组织系统,就要按照一定的规矩来开展活动。
开展活动的目的是什么?一大纲领宣布,要搞无产阶级专政,来消除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等等。一大纲领还提出,30人以上的党组织要成立执行委员会。所以,党的中央机关一开始不叫中共中央委员会,叫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党发展壮大以后,在党的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党的中央机构选出来的执行委员会不再仅仅是执行的功能,还有决策的功能。所以,三大以后把“执行”两个字去掉,改成中共中央委员会。
一大纲领里除了对党的组织架构作出初步的要求,还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涉及方方面面。比如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党的各项活动、政策制定等等。当时虽然只有几十个党员,但在立党的纲领的时候,上级和下级的关系就非常明确了,下级要受上级的监督。这些都是在党成立之初提出来的。
纲领的第六条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这是我们经常讲的“保守秘密”。保守秘密也是一条纪律,尤其在战争年代,在环境特别恶劣的情况下,很多人的信仰不坚定,叛变了、投降了,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出卖党组织的秘密、出卖同志。这就违背了党的纲领,违反了党的纪律。所以,要把他们开除出党。
虽然在一大纲领里面没有明确地出现“党的纪律”这几个字,但实际上,它的主张、内容都已经有了。它还强调了,纲领一旦经过三分之二的代表的同意,那么就不能随便修改了,“这个纲领经三分之二全国代表大会同意,始得修改”。这又是一条纪律,就是我们现在讲的少数要服从多数。
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宣布成立是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我们党90多年来,党章在不断地修改,不断地变化,很多重要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在中国共产党宣布成立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包括对于党员的要求、组织机构的建构、对于党的秘密的遵守,等等。
我们经常讲,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是因为它当时并没有被通过,是在1922年二大的时候正式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在大会上提出并讨论,讨论得很激烈,但是关于共产党员能不能到政府中去做官的问题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所以,一大上最终没有正式通过。
1922年召开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党员人数增加了两倍多,由原来的50多人发展到194人,分散在全国。除了原有的在北京、上海、广州、湖南、湖北的党组织,我们党还在群众运动过程中建立了党的组织。一个是工人运动,一个是青年运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成立的时候,绝大部分党员都是追求真理、想要救国救民的先进知识分子。共产党成立之后,决定要增加工人运动,因为共产党首先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之后扩展到代表中华民族的利益,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之后,立刻将主要的精力投入到开展工人运动当中。1921年8月,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专门领导工人运动,并在劳动组合书记部里建立了党的组织。广大青年建立的青年团里也有共产党员。所以,中共二大召开的时候,除了地方组织,还有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党员代表、青年团的党员代表出席。还有一些党员比较分散。比如说,当时的194个党员里面,有三个是四川的党员,但当时四川还没有建立组织,四川的代表就以个人的身份来参加代表大会。
在党的二大上,第一次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这个党章就比较规范了,一共有6章、29条,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负责。可以看到,组织和纪律专门有一章来论述。
二大最大的贡献就是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纲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但实现共产主义的条件还不具备,就得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出发,首先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
这个纲领提出来就要靠党员去贯彻、去实行。所以,党章对党员入党条件、入党手续,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制度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和我们今天所讲的守纪律、讲规矩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第二章和第四章。
第二章是什么?组织。没有组织就说不上纪律,为什么要守纪律?因为党员是组织中的人。这个组织是为实现党的宗旨、党的目标服务的。1922年党章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党小组,之后更加明确地提出要成立支部。“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基层组织就开始有了。前些年为什么强调在非公机构里要成立党组织?因为各种原因,一些民营企业、私人企业里面没有党组织了,实际上这是不符合党的章程的。党章规定:“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之后纳入到党的组织系统里。
而且党章也规定,各级党组织是为本党的组织系统。党的组织系统的任务是什么?训练党员和党员活动,凡是党员皆必须加入。你说我是党员,但是我不参加组织活动,那不行。作为一个党员一定要进入这个组织系统。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就明确下来的。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历史的演变,久了以后,我们可能在某些点上比较淡化了。关于组织活动,经常有人开玩笑说,党员好久没有交党费了,好久没有参加组织活动了,这是不可以的。严格来讲,这是违反党章规定的。
在中共二大通过的《党章》第四章,对纪律作出了9条规定。当然,这9条纪律是笼而统之的,包括把“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的最高机关”作为一条纪律制定下来;在全国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我们现在讲到底谁是最高机关?是中共中央,还是中国共产党的历次党代表大会?二者是有区别的。开会期间,党代会是最高机关,但是在闭会期间中共中央机关为最高机关。
第18条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这是什么意思?就是我们现在讲的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这个规定把两者的关系说得很清楚。中央机关、党代表大会、中央的决定(当时习惯用语叫议决),通过讨论决定下来了,议决下来了,那么党员是必须绝对服从的。讲得非常肯定,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讨论的余地。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意见,但是作为组织原则来讲,党员必须服从。
第19条规定,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不可以的。作为党的组织机关,全党必须团结统一,中间不能有很多的个人行为,那是不行的。对不执行者,当时已经明确规定了,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就是我们现在经常讲的把你取缔了,或者进行改组。这是1922年的《党章》,也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正式通过的《党章》。
今天,我们讲要讲规矩、守纪律或有纪律,这是我们党的一个光荣传统。中国共产党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到今天,在某种意义上,是和我们党铁的纪律,和我们党从一开始就形成这么一个好的纪律、好的规矩是密切相关的。
第一部《党章》中还提到,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不能自作主张想怎么宣传就怎么宣传,要和中央保持一致。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中央还没有说话,你自己在那儿瞎说、瞎发言,那是不可以的。
第22条,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开始全力以赴发展工人运动,但是到了1923年2月,发生了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当时遭到了反动军阀吴佩孚的严厉镇压,之后工人运动陷入低潮。这时,中国共产党也开始反思,在中国这么一个几亿人口的国家,工人人数很少,分布也相对比较集中,光靠我们自己的力量还是有一定的局限,那么怎么才能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呢?所以,到了1923年,在中国共产党三大召开时,明确提出“国共合作”,也就是和当时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进行合作,来共同推进中国革命的进程。当时,孙中山对十月革命的胜利也非常敬仰,多次写信给列宁,表示要学习苏联的经验,要联俄、联共、扶助农工。这和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反帝、反封建”“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确立民主联合战线”等观念就比较接近了。
最终,国共实行了“党内合作”的方式。党内合作方式开始时,大家也非常抵触,包括陈独秀在内。因为我们自己是有规定的,共产党员有一个独立的旗帜,高举的是共产主义旗帜,你加入到国民党,不就容易把你的政治面貌模糊了吗?不就容易让人家产生歧义——共产党不干共产党了,他现在跟着国民党走了。容易对共产党产生一些负面的看法。所以当时共产党党内的领导层意见很不统一,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愿意和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要合作,就在党外,两党可以有共同的目标。但是当时孙中山不接受,他不能接受和共产党平起平坐。他说你要来,我欢迎,你是新鲜血液,我们充满了战斗力,国民党需要共产党这些新鲜血液补充进来,但是你们要以个人身份加入到国民党。那么这个条件你接受不接受?不接受党内合作,国共合作就实现不了,还是靠共产党单枪匹马地率领工人阶级去奋斗;如果接受党内合作,中央就要做决定。
1922年8月,中共在杭州西湖召开特别会议,马林在会上传达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再次提议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组织。这个时候,有些共产党员其实已经开始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了,但是对于广大党员来讲,大家思想上还有一个疙瘩,还有一个结。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会议正式决定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形式实现国共合作,同时保持共产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后来,很多共产党员都成了国民党,并且成了国民党地方工作的一些骨干。所以为什么后来毛泽东去参加国民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他就是以国民党员的身份去参加党代表大会的,在中间确实是出类拔萃。后来,推荐他担任国民党宣传部代理部长,这个影响和作用就非常大了,那就和共产党员的几十号、百八十号人的区别就非常大了。中共四大时,全国才有900多名共产党员。一直到大革命后期,1927年中共五大时,共产党员才有了一个大的提升,全国发展到了五万多名共产党员。
国共实行党内合作以后,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共产党的组织仍然保留,仍然保持着它的独立性。你参加到国民党中间去,实际上最终发挥作用的还是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还是要按照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民党中去贯彻、去执行。所以,为什么后来有国民党右派坚决反对说,共产党进来以后就把他们的力量抵消了,坚决要求孙中山要把共产党人清除出去。最后孙中山坚决抵制了国民党右派的反共倾向,继续坚持。孙中山的观点后来被我们概括为“新三民主义”,即“联俄、联共、扶助农工”。这就成了共产党成立以后掀起第一次大革命高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我们这些有相同目标的政党联合起来、团结起来了,共同反对当时的封建军阀。到了1926年北伐战争时期打击当时反动的封建军阀,“打倒列强、除军阀”等口号可以说响彻全国。
实际上,共产党自成立之初,从第一个纲领到中共二大《党章》,确实就比较完备了。所以现在学界还有关于中国共产党创立时间节点的讨论。有人认为,共产党是在1921年7月宣告成立的,但也有一些学者不同意,说要到二大,中共提出民主革命纲领,认为中共二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提出是党创建工作完成的标志之一。我个人觉得,这两种都各有道理,但我更倾向于“创立于1921年7月”的说法。
创建是一个过程,什么时候才成熟?我们现在通常的说法是到1935年遵义会议的召开,那个时候的中国共产党才走向了成熟,在此之前都不算完全成熟。所以,关于什么时候叫做创建工作完成或创建没完成,这就比较模糊。
到中共三大召开,我们基本上是一年开一次党代会,后来时间才逐渐拉长,如今是五年一次。中共三大、四大都是对二大《党章》进行修订,所以叫《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1925年1月,中共四大在上海召开,在讲纪律的章节中还多了一条,即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就是说,你要到什么别的地方去,你要转组织关系,都必须经过组织关系所在地党部的许可。这一条纪律之前是没有的。到了所在地,如有党部,必须向该党部报道,要不然你就是断线的风筝,那边没有党部,你就完全失联了,那么你怎么过党员的组织生活?怎么样接受党的教育、开展党的活动?你没有办法参加。
到了五大的时候,共产党已经在大革命高潮里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国共合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了5万多名党员。这个时候的《党章》是85条,在这85条里,关于党的组织系统,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党组织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第一级是全国党代会、中央委员会,第二级是省级党代会、省委,第三级是市或县的党代会或市委、县委,第四级是区代表大会或区委,最基层的是党员全体大会和党的支部干事会,就像我们现在说的党支部。这在1927年召开的中共五大中被正式列入了《党章》。所以说,我们党的组织系统实际上在早期就非常明确地确定下来。为什么我们说还要遵守纪律?不遵守不行。5万多党员,从中央到省,到市、县,到区,到基层党支部,每一层必须有一定的规矩,必须有一定的纪律来约束,否则,全党就乱套了。
当时,中央明确规定,对于凡是不执行上级机关决议及其他破坏党的行为,即认为违背党的共同意志而处罚之,处罚的方式包括:有的是对整个党部加以警告、改组或进行重新登记,这也就等于把党组织解散;另外,对于党员个人要加以警告,或在党内公开警告、临时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还有开除党籍。当时,绝大多数党员都是按照这个规定去做的。如果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做,就不可能有我们党后期的发展。绝大部分党员都自觉遵循党的规矩,按照党的组织系统规定的章法去活动、去行动,我们的党员队伍才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所以,讲规矩、有纪律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确立和遵循的一个基本组织原则,也是对每个党员的起码的要求。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保持党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的基本保证
讲规矩、有纪律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宗旨,是保证中国共产党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基本保证。
新中国成立之前,我们的民主革命纲领,也是我党的最低纲领是反帝、反封建,建立民主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目标也有所变化——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因为整个中国一穷二白,国家怎么样繁荣富强,人民怎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摆在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那么又提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来指导。这又是我们的一个新的目标,其实也是现阶段的一个最低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际上这也是我们党的纲领和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