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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发展理念”植根于中华大地,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昭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心得体会,欢迎鉴赏!
【1】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心得体会
在应对重重困难和种种考验面前,地方各级政府只有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扭住关键,攻关克难,勇攀高峰,才能确保实现“十三五”发展平稳开好局。
一、在决胜农村小康“脱贫攻坚”上攻关克难抓落实
习近平《最新或2022(历届)年新年贺词》再次强调:“让几千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好起来,是我心中的牵挂。我们吹响了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号角,全党全国要勠力同心,着力补齐这块短板,确保农村所有贫困人口如期摆脱贫困。”当前摆在贫困连片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干部群众面前的关卡和困难确实不少,这些地方的各级政府,应该坚决践行“共享”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各项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脱贫攻坚拔寨,切实提高扶贫质量。一要切实克服“撒葫菽面”的扶贫旧习,精确搞准“扶持谁”的问题,杜绝那些本身并不贫困、但却靠着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手段充当扶贫对象的现象发生;二要切实克服“有责不负”的形式主义,认真落实好“谁来扶”的责任。乡镇以上政府与脱贫攻坚责任人签立的“军令状”,务必要有类似《三国演义》里诸葛亮跟周瑜立下军令状、“3天造不出10万支箭提吾头来见”的严厉惩罚条款,防止台上口号震天,台下应付了事的忽悠百姓旧习再现,以“说了算、定了办”的过硬信誉取信于民;三要切实克服“有势无果”的官样文章,认真创新“怎么扶”的方式,始终聚焦“五个一工程”为目标,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抓细脱贫攻坚、以“严”和“实”的作风推进开局年脱贫攻坚的有效进行。
二、在夺取经济发展“稳增长”上攻关克难抓落实
“稳增长”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一再强调必须坚持的工作基调。李克强把最新或2022(历届)年我国经济工作归结为一句话,那就是“顶住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稳增长”。要夺取经济发展“稳增长”的目标预期,地方各级政府应按照中央政府提出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涉及“稳增长”的难点进行全力攻关,主要是:必须上下同欲,切实把新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各项工作中,着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必须抓好第一要务,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不断推动地方发展迈上新水平;必须加快产业升级,缩短新旧动能转换期,提高质量效益,推动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战略的核心位置,依靠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释放出来。尤其要用新思路、新办法方去认识、适应和引领好经济新常态,再也不能走过去利用盲目上项目实现“稳增长”的老路,而应更多地注重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下功夫;更加重视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心理预期,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更加注重调整产业结构加减乘除并举,发挥创新的第一动力作用;更加注重强化对财政预决算,强化财政对核心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经济发展在“稳增长”上开好局。
三、在深化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上攻关克难抓落实
深化改革是确保我国未来五年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途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抓好改革举措落地工作,使改革不断见到实效,使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如何推动中央部署的最新或2022(历届)年所有改革措施都能在地方落地生效,将直接关系到“十三五”的开局,这就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将各种改革方案的落实,作为开局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更加雷厉风行的作风,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对于中央和各地已经部署的改革任务和要求,要从操作层面按其要求协调推进,力争按期突破见效;对于已经明确方向,需分阶段部署实施的,要从试验论证层面积极探索,不见分晓不收手;对于中央有时间限制完成的改革方案,要从严守纪律层面按期完成,坚决维护中央政令权威;对于各级政府从本地出发自行确定的改革举措,要从维护政府信用层面圆满完成,以明显的成效取信于民。各地尤其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一再强调的“供给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应果断建立过剩产能退出机制,有效地解决僵尸企业,让资源从低效率领域转移高效领域,从已经过剩领域转移到更有需求的领域,促进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要妥善调整改革落实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全面保障公民权益,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聚集到决胜全面小康开局年的战场上来。
四、在强化政府体系祛除“尸位素餐”上攻关克难抓落实
祛除干部队伍“尸位素餐”是实现“十三五”开好局的迫切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号召,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握正确方向,脚踏实地推进,推动明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言而喻,“思想统一”要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实实在在的成效”要靠扎实苦干的责任担当去夺取。当前,政府体系有些官员存有的“尸位素餐”为官不为问题,这种畸形的为官不为心态,造成政府与企业之间隔着无形的“玻璃门”,企业发展得不到正当支持和服务,最新或2022(历届)年全国不少地方经济发展速度降慢,部分地方官员的“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行为扩涨是重要原因之一。李克强曾对此严厉指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怠政也是腐败,要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强力开刀,祛除不作为“病症”。最新或2022(历届)年,要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以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积极化解“难”,努力巩固“稳”,不断推动“进”,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的发展预期,必须采取强硬措施整肃“尸位素餐”为官不为思想和作风。为此,地方各级政府应该把惩治腐败的矛头直指懒政怠政,紧密联系“十三五”开局工作,加强对思想僵化、工作懈怠、纪律涣散、冷硬横推、精神不振、不敢担当、办事拖拉、业绩不佳等懒政怠政行为进行督查治理,尤其是要抓住资金沉淀、项目拖期、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中央的刚性任务不作为问题,对相关责任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质询、约谈,极大强化他们的“勤政担当”,坚决祛除不作为“病症”,促使政府系统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决胜”劲头,以实际行力回应习近平总书记“以必胜的信心、昂扬的斗志、扎实的努力投身新的历史进军,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的新期待。
【2】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心得体会
全面推动五大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必须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升本领、激发动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通过示范引领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发展理念的真理力量,凝聚起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强大合力
“十三五”征程已经铿锵起步。能否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开启新的发展局面,关键看是否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新的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学笃用,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素养和能力,成为以新理念引领新常态、推动新发展的模范践行者、组织者和引导者。
新发展呼唤新理念,新常态蕴育新理念。五大发展理念集中体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指南针”和“导向仪”。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牛鼻子”,是有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提高发展效益和水平的根本之策。现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都在积极深入学习领会五大发展理念,努力把新理念贯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呈现出好的态势。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学习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是一项必须牢牢抓紧和持续深入的重大任务,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的发展理念的认识和做法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及时加以引导和纠正。面对新常态、新理念、新要求,少数干部中既有无所适从不作为、受错误惯性思维影响乱作为的问题,也有能力不足不善为、担当不够不敢为的问题。全面推动五大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必须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升本领、激发动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通过示范引领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发展理念的真理力量,凝聚起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强大合力。
理念的变革是深刻的变革,思想的突破是根本的突破。领导干部要来一场“头脑中的革命”,用新的发展理念武装头脑。五大发展理念来自于发展经验和教训的深刻启示,蕴含着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的实践逻辑。要增强规律意识,在研究和把握发展历程、发展特征、发展方向中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坚持用辩证思维、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深入领会发展理念的新变化、新内涵、新要求。五大发展理念蕴含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品格。要把解放思想作为总开关,坚决破除那些片面追求GDP、拼资源拼投入、重城市轻农村、先污染后治理等陈旧观念,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实践。五大发展理念是具有紧密内在联系的集合体,既各有侧重又相互支撑,构成了有机统一的系统体系。要善于掌握科学统筹的方法,提高统一贯彻的能力,不顾此失彼,也不相互替代,实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树立新理念、掌握新理念,既靠干部自己学习,也要组织加强培训。要深入开展新常态新理念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深刻领会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深刻领会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等方面的趋势性变化,增强以新理念引领新常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性,使思想观念、知识结构、行动能力跟上发展要求。教育培训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与解决干部思想上的疙瘩、工作上的难题、能力上的短板紧密结合,运用鲜活生动的案例,重视“干部教、教干部”,增强时代性、专业性,强化针对性、实效性,真正使五大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古人说:“非知之难,行之惟难。”知行合一,贵在行动。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不能坐而论道,必须起而行之、勇于实践,“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在发展中学会发展。如果不在状态、不愿作为、不敢任事,蓝图再清晰、方向再明确,也难以落地见效。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领导活动全过程,落实到决策、执行、检查各项工作中。要坚持严实要求,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在实干中提升专业素养,在基层一线积累丰富经验,努力成为领导改革发展的行家里手。要弘扬担当精神,勇于直面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既求真务实、稳扎稳打,又与时俱进、敢闯敢拼,而不能等待观望,不能简单地以文件落实文件,真正以新理念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新的发展理念是“指挥棒”、“红绿灯”,要坚决贯彻到干部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把五大发展理念体现到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中,把践行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成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上来。注重用新发展理念发现干部、评价干部、选拔干部,把那些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用起来,让好干部有更好用武之地。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支持和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开拓发展新境界。
【3】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回答了新形势下我国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法院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人民法院要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依法调节创新进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对市场不当干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制止垄断行为,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展空间。鼓励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不轻易以法律未作规定为由否定交易行为法律效力。依法制裁违约行为,鼓励诚信交易,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违约成本。依法审理企业清算案件。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企业清算程序和破产程序在淘汰落后企业或产能方面的法律功能,依法受理、审理涉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案件,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有序退出。
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的独特作用,更加重视对商业模式创新的保护,更加重视对创新环境的维护,更加重视创新保护的及时性、有效性。
依法保障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坚持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有机统一,努力找准利益平衡点。依法鼓励和保障融资方式创新,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性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增进社会财富创造。
维护金融创新与安全。积极参与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经济社会秩序。加强对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密切关注借款纠纷反映出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影子银行规模的变化趋势,为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提出司法建议、出台司法政策。规范金融创新行为,依法认定金融创新产品法律效力。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促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依法追究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二、依法服务和保障协调发展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人民法院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推动和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研究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密切相关的司法需求,及时为市场主体提供司法指引。
推动和服务城乡协调发展。准确把握中央有关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内涵和措施安排,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支持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办理抵押试点,推动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探索完善农民权利的实现和保障方式,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完成脱贫目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依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依法妥善处理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推动和服务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通过审理和执行案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三、依法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只有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更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保障主体功能区建设。依据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区规划,立足各类功能区的不同定位,确定相关案件的处理思路。在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审理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合理利用环境容量发展经济的需要,推动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在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尤其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地区,必须着眼于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和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深入研究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属性、初始分配规则、交易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对涉及新能源开发利用、绿色金融机制以及其他生态金融产品的法律风险和规制研究。兼顾资源流转中的特殊监管要求,推动资源的民事流转规则和行政监管规则逐步分离,维护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在准确把握司法权边界的前提下,推动建立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纠纷。注重发挥环境公益诉讼的评价、指引功能,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充分运用指定管辖、提级管辖等方式,有效解决环境资源审判执行领域的“主场”和“客场”问题。探索实行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及时制止污染排放行为,探索生态恢复型司法。
四、依法服务和保障开放发展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涉外案件大量增加。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促进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妥善审理“引进来”和“走出去”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提供服务和保障。
依法服务保障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实施。妥善审理在推进“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自贸试验区等战略实施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统一裁判标准,维护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准确理解和适用国际条约与惯例,加强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为国际商法发展和国际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依法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实施。依法审理各类海事海商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海事法院专业优势,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蓝色国土”安全。加快推进海事审判制度改革,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加强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积极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与司法相关的内容,加强区际司法协助,保障和推动两岸暨港澳经贸往来。
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问题上,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国家长远利益、战略利益、核心利益。积极参与区域性法律交流工作,为国际治理创造和提供中国智慧、中国经验和中国标准。
五、依法服务和保障共享发展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五大发展理念本质上都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反家庭暴力法,针对婚姻家庭亲属关系所具有的社会道德属性及其个性特点,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推动和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法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环境损害赔偿、食品药品等侵权案件,制裁侵权行为,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充分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引导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促进就业创业和教育公平。依法审理涉及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案件,破除用人单位的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依法保护劳动者创业权利,促进形成以创业带就业的新机制。依法审理涉及教育领域的案件,促进教育公平。
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法受理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引发的社会保险纠纷,维护职工和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不断促进社会保障惠及全体人民。
依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正确适用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深化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配合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改革,更好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刑法修正案(九)和反恐怖主义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进一步震慑腐败分子,促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完善社会风险研判、预警、防范机制,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始终坚持“六个原则”
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必须始终坚持“六个原则”。一是依法保护产权。人民法院必须正确适用我国法律对各类产权进行确认和保护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所有权、知识产权、法人财产权、股权以及具有产权性质的权利进行全面保护。二是尊重契约自由。只要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就应当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尊重契约自由,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促进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增加社会财富。同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定合同性质以及合同无效、可撤销、可解除等情形。三是坚持平等保护。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事商事权利类型多样化、权利主体多元化、权利诉求多样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不同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平衡各类利益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四是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近年来,我国公民权利意识明显提升,这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但也存在一些当事人只讲权利、不讲义务、逃避责任等现象。人民法院必须准确把握权利、义务、责任三者协调统一的关系,依法保护权利,明确判定义务,培育责任意识,促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五是倡导诚实守信。诚实信用是民事商事法律规范的核心条款,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应当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导、评价功能,通过缔约过失、违约责任等制度运用,保护诚实守信,凸显对违背诚信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六是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人民法院必须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坚持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义务平等,在诉讼活动中充分体现诉讼权利行使和诉讼义务履行的公平性,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