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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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学习心得体会【1】

  通过学习《条例》、《准则》,使我充分认识到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更加体会到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魄力,只有全面从严治党,国家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只有全面从严治党,社会才会在公平、公正、公开中运行;只有全面从严治党,国家才会蒸蒸日上,才会立于世界不败之林;只有全面从严治党,社会发展就会丰富多彩,家庭生活就会安居乐业。《准则》就是方圆,《条例》就是规矩,在方圆和规矩之内,就是我们自由施展、翱翔的空间;在方圆和规矩之外,必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这是人心所向,这是大势所趋,这是党内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学习《条例》及《准则》,使我更加认识到泛众爱的含义,一些人搞老乡会,同学会,这本无可厚非,但拉帮结派,团团伙伙,这就变了味,变了调,向着人心向背的方向发展,这可能成为利益交流会,利益交换会,对抗组织会;其实行贿比受贿更可怕,行贿的人达到目的后就要想办法受贿,这是恶性循环的开始,这是小范围的利益共同体,这是小范围的爱,是爱一部分人而排斥另一部分人,这才引起了最高领导层的重视,这是大快人心的事,这是催人振奋的事,这是促进祖国繁荣的大事。《条例》、《准则》就是号召大家要广泛的爱大众,在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在利益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人,没有法外人,没有人外人,只有能力大小的人,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

  《条例》、《准则》将家风纳入其中,使我体会到这是充分接地气的举措,家庭是国家的细胞,家庭教育事关整个社会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父母的不良所作所为,孩子看在眼里,想在心里,长大后干在手里,最后坐在牢里。“罗彩霞替考”事件,口出狂言“我爸是李刚”等等,无不反映出家庭教育必要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相关腐败分子落马的报道中可以看出,他们贪污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资金,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积累起来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他的妻子儿女应该很少有不知道的,要不很多贪官都是夫妻儿女反目后由其举报而被查处的呀?相关部门却没有发现蛛丝马迹,最后查出来他们都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有些腐败官员还能够一路升迁,他们台上台下做双面人物,前后不一的言行,这既滑稽又危害社会,并且败坏国家工作人员形象,造成老百姓对官员的不信任,这其中可以看出拓宽监督渠道是何等的重要,没有大众的参与,监督管理将是一条死胡同,这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要求。

  生活简单就是美,心灵简单就是享受,但凡贪官,他们除了大量金钱带来的欲望外,就是心灵空虚,因为“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求神拜佛就成了他们的心灵慰藉;但凡模范,他们就是将自己有限的金钱用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自己节衣缩食,两手空空,他们心灵强大,金钱匮乏,模范郭明义抽血也要帮助他人,这与贪官的贪得无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惩恶扬善,我想这也是《条例》和《准则》的初衷吧!

  通过学习,笔者更加坚定了信心,我要大胆的公布:那就是最新或2022(历届)年5月3日我与我父亲在德江县民族中医院的口头约定,他的遗愿是愿意把眼角膜捐给国家,后因技术原因没有成行,我愿到我临终的那一天,我也愿意把身体的有用部分捐给社会,我决定提前表达这一意愿,否则又要面临一系列的技术难题。

  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学习心得体会【2】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大党规自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可以说备受关注、意义深远,让全体党员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结合对《准则》和《条例》的初步学习,浅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一、《准则》和《条例》内涵丰富、影响深远

  (一)彰显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

  (二)为全体党员树立更高的道德标线

  《准则》和《条例》的出台,形成了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领域更广、层次更高方面。

  (三)通过“一增”“一减”“一整合”使《条例》更具针对性

  “一增”,《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违纪条款。

  “一减”,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一整合”,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四)为全体党员确立了言行底线

  《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是“带电的高压线”,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二、从严治党,重在落实

  党委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准则》和《条例》去抓落实。一是要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党员要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工作程序

  (一)贯彻落实干部选任条例,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守干部工作纪律。一要态度鲜明,主动接受监督。二要严格标准,选准用好干部。三要严格程序,规范干部工作。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深化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

  要通过设立便民服务网站、投拆电话、服务电话等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围绕两部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配套制度建设。

  (三)建好班子,形成合力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省、市纪委关于“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凡涉及人事安排、资金使用,工程招标和合同签订等工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问题,都要由班子会、党委会充分研究、集体决策。

  班子成员要互相尊重,相互信任,和谐相处,不计较个人权力大小轻重得失,做到坦诚相见,直言相对,真正做到相互尊重,敢于直言。

  在班子内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协作,取长补短,相互支持,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班子成员凡事从工作着眼,坦诚相处,切实做到在利益前面不计较,在困难面前不退后,思想上“合心”,言行上“合拍”,工作上“合力”。

  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学习心得体会【3】

  在中共中央同期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有两段立意高远、充满期待的话,成为我潜心研读《准则》和《条例》的“路标”: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路标之一,要上好党性修养这门“必修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他还强调:“坚持党性原则,是做合格共产党员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准绳,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

  从党章的不断修订完善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成龙配套,都可以判断为:党性修养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都可以理解为:与时俱进地加强党性修养的教义大典。正如刘少奇之子刘源所言:“赶考”在继续,党性要加强。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到:

  坚持远大理想与改善民生的统一。革命理想高于天、烈如火、坚如钢。没有理想信仰就没有长征的壮举,就没有抗战的惨胜,就没有瞿秋白的慷慨赴死和刘胡兰的英勇就义;没有理想信仰就没有两个“一百年”的宏伟蓝图,就没有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有了理想信仰还必须有坚定不移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的具体行动。作为纪检干部来讲,尤其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今明两年的工作重点,以此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行为准则和思想利器;通过深入学习研讨达到把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印在每位党员心上的目的,达到服务大局,突出主业,聚精会神抓党纪,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境界。

  坚持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统一。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既是优良,理当传承,其核心内容也就是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纪检改革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个专项小组之一,位置不可谓不高,力度不可谓不大。近年来纪检机构推进“三转”改革,为“一把手”划定权力边界,激活内部能量,防止“灯下黑”,清理门户等,均已取得令人信服的成效。《准则》、《条例》的修订不单是纪与法的明细界定,同时也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潜移默化,也是党的创新理论的新发展、新成果。

  坚持公众形象与家德家风的统一。从近年中组部、中宣部推出的优秀领导干部典型来看,没有一个不是明德笃行的,没有一个不是家风好的。无数事实证明,领导干部的言行不但影响社会,同样影响家庭。毛泽东告诫小女儿李纳:“要夹紧尾巴做人,不要鲜花和掌声。”李纳一辈子选择了过普通人的日子,不拿父亲一分钱稿费,在公园闹市也碰不到一个“熟人”。说实在的,领导干部那点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虚荣心,倘若按捺不住,就会害人又害己。

  路标之二,要过好以身作则这个“号令关”

  有道是,以身作则是共产党人的金号角;又有云,以身作则是无声的号令。不管何种形态,总跳不出“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看支部”这个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

  这个“号令关”,其实也就是把握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干部都必须以修身明志、对党忠诚的优秀品质来加以验证,是否把住了、握牢了这个总开关。

  这个“号令关”,其实也就是有思想有作为的奉献关。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干部都要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所期望的那样: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从干事创业、爱岗敬业的角度讲,还必须是有才干、能吃苦、勇担当、善创新。

  这个“号令关”,其实也就是人品、才干和业绩都得到公认的群众基础关。战争年代的老百姓为什么把“最后一碗米送去做军粮,最后一尺布送去做军装,最后的老棉袄盖在担架上,最后的亲骨肉送他上战场”?就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军民关系,培育了同甘共苦的鱼水深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向“十三五”的进军中,我们同样要以热诚的态度、严实的作风和出色的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又欢迎”。

  路标之三,要练好《准则》《条例》这套“护党功”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准则》《条例》的修订出台,为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纪检干部来讲,更要做到率先知纪、推动守纪、严格执纪,从严紧握管党治党的尺子,练就正风肃纪的护党功夫。《准则》的简明扼要,《条例》的条分缕析,既使全体党员再次看到党中央的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壮士断腕的决心,又必然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形成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性的良好风尚。作为纪检干部来讲,更应该把监督执纪问责的功课做深做细做实;在领导班子中,要自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清单晒起来,并主动将责任转化为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的果敢行动。

  在学习贯彻方面,要积极组织参与市纪委策划开展的“七个一”活动,既写好一篇体会文章,用好一本辅导手册,观看一场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宣讲活动,参加一次“两法规”知识测试,“充实”一个宣传平台,订阅一批本土家风丛书。

  在联系实际方面,党的新闻纪律是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政治家办报,打造“党媒权威,人民心声”品牌,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湘潭好声音的重要保障。为此要以对党的新闻事业高度负责、对党的新闻工作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准则》和《条例》严格规范其言行,牢记党媒姓党、党纪姓党,做到嘴中有禁,笔下有忌。与此同时,要着眼促进湘潭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聚集“十三五”,深化“走转改”,展示新实践,讲好精故事。

  在严于律己方面,就是要恪守“打铁先要自身硬”的人生理念,在坚守理想信仰“高线”和纪律法律“底线”的同时,坚持通读与精读相结合的“硬”学习,以刻苦的研读凸显“磨刀”的精气神;坚持不讲情面、一寸不让的“硬”执行,以执行力彰显党纪的生命力。

  作为纪检干部来讲,当与《准则》同行,和《条例》相约,在学思践悟中强心、励志、铸魂;坚持将自己置于单位、家庭和社会的多重监督之下,通过与职工群众在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生活上的结对牵手,努力成为他们在学习、工作和作风方面的领头雁和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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