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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间我已经从一个天真的童年,长成了一个有理想的少年。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我们人生的关键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我自己的身边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有一个学习优异的学生,他的父母在外地打工,他常常觉得很孤独,就很想找有趣的东西玩。听说到网吧上网很好玩,他就从家里拿了一些钱去上网了,网络上面真的有很多有趣的游戏,渐渐的他就有了网瘾,但是他带的钱早已经用的一点都不剩了。网吧的老板看到他已经没有钱上网了,就对他说“如果你帮我多带一些人来玩,我就可以不收你的钱”。他听到这句话非常高兴,就迅速的把一些同学都叫来了,老板看到了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后来老师发觉,班上的同学成绩都大幅的下滑,就在放学后跟踪他们,发现他们放学后都到网吧里去了,老师气的眼睛都绿了,就立刻报了警,警察把网吧的老板和这些同学都带走了。但那个成绩优异的同学,却因为警察来的时候,他到外面买东西而侥幸逃了。但是他没有吸取教训,依然经常上网吧,没钱的时候,就到外面去偷,渐渐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惩罚。
有一次,我家邻居的大哥哥在外地旅游,他一路走着看风景,走着走着他觉得有点饿了,就到附近的小店铺里买东西吃,却发现有些东西已经过了保质期,他就赶紧跑到了老板那里,告诉老板这些食品已经过了保质期,但是老板看了看他,不以为然的说“你个小屁孩懂什么保质期啊,我这些食品都包装的好好的,不会变质的”。但是大哥哥却据理力争的说“食品过了保质期,就不能吃了,也不能再卖了,如果你不把这些过期的食品销毁的话,我就举报你”。小卖部的老板觉得这个小孩懂得真多,说得很有道理,自己也觉得理亏,就立刻都把这些过期的食品都下架了。
让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学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并且带头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范文二: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20XX年夏天,我正读大四,有一天,作为清洁工人的母亲,在为她的单位服务了15年后,平静地把她在单位的全部家什——手套、汗巾、遮阳帽等带回家,我知道她失业了。此后,我跟着母亲跑了她的单位几次,但最终,只争取到了2万元的经济补偿。
“我看,还是算了吧,反正也没多少钱,不要扯这些麻烦。”多年以后,我已是一名法官,当父亲再一次给我打电话时,我刚放下一位当事人的电话。
“肯定不能算了,这不是钱的问题,我来处理。”身为一名法官,如果连自己亲人合法的劳动权益都无法保护,不能讨回公道,还如何去维护“不相干”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对电话那头的父亲说得斩钉截铁、毫不含糊。
自我记事起,父亲修过船、卖过鞋,但后来发现自己还是最适合当保安。父亲这保安一当就是十几个年头,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父亲也跟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前不久,父亲的单位以父亲年纪太大且合同到期为由,决定不再跟他续签劳动合同,而且不给任何经济补偿。“不给任何补偿?”当听到父亲的陈述后,我简直难以置信。
研究生毕业后,我考取了厦门某基层法院,成为了一名维护正义的法官。“每一个法律人都需要具有天生的正义感。”我想,法官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人,更需要具有这种情怀。
接下来,我开始给父亲单位打电话,在表明身份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坦言对方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不能续签合同,那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没想到,对方作为一家大企业,甚是傲慢,甚至放出话来:“我们单位辞退员工,从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更何况和你父亲的合同是到期自然终止的,我们更不会支付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事已至此,我约了父亲和他的一名同样遭遇的同事,走进了劳动争议仲裁中心。
“你自己是法官,为什么不和他们用人单位沟通?”仲裁中心的工作人员有点不解。
“没办法,沟通过了,对方态度很强硬,不付钱。”我解释道。
“那行,我们来沟通吧,你先回去等我消息。”
之后便是一星期的等待。
然后,一天早晨,阳光明媚,电话铃响了,是仲裁委来电话,“对方同意按照你们要求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你们下午到这边签协议。”
我心中感到莫名的兴奋,尽管知道,我们的合法权益最终肯定能够得到维护,但没想到来得这么快,快到我都没有心理准备,我已经做好诉讼甚至是二审的心理准备了。
“他们同意付钱了,下午去仲裁委签协议!”我给父亲打了电话,语气平静,尽力不表现心中的喜悦。
事情终于圆满解决,尽管只是几千元的一件事,但在我内心,却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这是法律的胜利,与金钱多少无关。
范文三: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家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的一个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儿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叔叔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