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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食药监局对北京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小学、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检查要求大中小学从今年起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这是北京首次设立这一制度,意味着北京学校的校长,除了要抓行政和教育外,还要对校内包括食堂在内的食品安全负责。(9月4日京华时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学知识、长身体的学生来说,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更是至关重要。校长犹如一家之长,应高度关心孩子们的身心成长和饮食安全,他们责无旁贷。然而,从一些地方屡屡曝出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其背后都存在管理乏力、尽责缺位的问题。如校园食物供应环节准入标准低、食堂“以包代管”、原材料采购把关不严,等等,对学生饮食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化校内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建立校长负责制,非常必要。
但也应看到,现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项目众多,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要向校长问责;教育搞不上去,同样要拿校长试问。而校园食品安全所面临的形势也很严峻,稍有懈怠,问题就可能接踵而至。所以也难怪,人们虽然力挺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却又担心流于形式。
笔者以为,强调校内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并不是让校长“唱独角戏”,而是要求在校长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框架下,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制度措施,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让工作有抓手,使权责能一致。
具体来说,一是紧扣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明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二是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变定性要求为量化指标,以刚性手段确保各级各类人员履职尽责;三是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比如建立周查月评制、实现校长“陪餐制”,以及设立举报箱、意见栏等,发挥学生和家长监督作用,形成“大管理”的态势。最后,要强化问责,对管理乏力、尽责缺位等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将板子打到责任人身上。
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是个牛鼻子,但不是灵丹妙药,关键在于“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仅仅满足于制度上墙了、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校长负责制就难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