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权威部门解答城乡养老保险疑问

时间:11-16编辑:佚名 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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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权威部门解答城乡养老保险疑问

上个月,山西省出台新政,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本报也及时进行了报道。

昨日,省人社厅对城乡养老保险有关问题作了解释说明,其中包括,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终身不变

【问】更换参保地点后,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是否会改变?

答: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无论在哪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此外,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会计入个人账户,体现政府对参保缴费的支持。

政府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问】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能否冲抵个人缴费?

答:按规定,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80元。也就是说,有能力的居民多缴费,持续缴费,政府就多补贴,可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更好地保障其老年生活。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还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和正常缴费。但是,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这主要是为了引导城乡居民按年正常缴费。

养老基金将保值增值

【问】我省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和运营上有啥新措施?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城乡居民的“养命钱”,必须确保安全完整。我省将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完善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基金省级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增进参保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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